丈夫把46万元转给情人,法院:赠与无效

2020-11-03 21:01:52 作者: 丈夫把46万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磊 邹军 见习记者 柴军虎)两年多的时间,从 50 元、100 元到 1000 元、10000 元各种不等的金额,丈夫李先生背着妻子于女士给叫小影的女子累计转账 200 多次 46 万余元,为追回夫妻共同财产,于女士把小影起诉到了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于女士和李先生 2009 年领证结婚,自 2017 年开始李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从 50 元、100 元到 1000 元、10000 元陆续向小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截至 2019 年 10 月累计转账 200 多次 46 万余元。

于女士还向法庭提供了一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病历、李先生保证书等,以此证明李先生对她有多次殴打行为。

因小影介入于女士的家庭生活,导致夫妻之间关系紧张,李先生也曾向于女士保证和小影 " 断绝关系不再往来,如有出轨行为则净身出户,并放弃孩子抚养权。" 如今丈夫的转账行为实在让于女士无法忍受,小影没有合法理由得到这些款项,因而请求法院判令小影返还。

小影介绍,李先生的转账并不是无缘无故,这些是她在李先生所在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期间的工资、提成收入,转款行为都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期,不属于不当得利。小影向法庭提交了部分业务提成对照表、社保参保明细等,来试图证明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其在李先生的公司任职情况。小影的辩护人提出,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当认定为正常的必要支出,李先生有权自主处置。

对于小影的辩解,于女士的辩护人则拿出了小影的辞职申请书、企业退工证明,表示小影与李先生的公司只是有过一段时间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也是由公司财务发放。而于女士称,李先生的转款比较频繁,且不在正常工作时间,有的甚至是在凌晨,明显不符合工资发放的常规流程及金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 2017 年开始至 2019 年小影、李先生之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往来转账行为连续且频繁,李先生转账给小影金额共计 46 万余元,小影转账给李先生金额共计 8 万余元,金额相差近 38 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小影之间的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李先生的赠与行为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小影无充分的证据证明所收转账款项是工资、提成等合法收入,于女士依法可以要求小影返还占有的相应财产。

最终,法官根据当事方的职业、收入等因素,酌定李先生部分大额转账合计 24 万余元超出了有权自主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范围,判决小影应当依法返还女士 24 万余元。 ( 文中人物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