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藐视法律霸占母亲房屋获刑半年

2020-11-09 18:24:40 作者: 不孝子藐视法

据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介绍,日前山东高院审理一起民事诉讼案源,不孝子藐视法律霸占目前房屋不予腾退,最终获刑半年。

案件背景:

原告张某与被告申某系母子关系,申某的父亲在2003年意外去世,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后,儿子申某便于母亲张某一同居住。生活期间,两人矛盾逐渐增多,母亲张某声称儿子不孝顺,甚至将她赶走。搬走后的张某曾多次要求儿子一家人搬走,将丈夫遗留房屋交付给她居住,但儿子申某一直不搬。为此,张某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搬离其父遗留的房产。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母子关系,本应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但从庭审调查看,双方矛盾已激化,在庭审过程中多次争吵,恶语相向,且双方均不同意共同居住。在多次组织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从保护老人及房屋购买出资额的角度考虑,法官判定房屋由原告张某居住,但张某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被告申某付清其房屋出资款,并要求被告申某在三十日内搬离房屋。

拿到判决后,张某立即向法院转账付清房屋出资款,申某也在接到法院取款通知后来院取走款项。在三十日期限过后申某便藐视法院裁定判决,坚持不搬离房屋。后来母亲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申某多次进行释法明理,并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申某履行生效判决,可他的态度依旧没有改变,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于是,牟平法院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申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便这样,申某仍天真地以为这是其与母亲张某的“博弈”。直到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牟平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刑事案件,申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审理过程中搬离涉案房屋,而张某在儿子搬离房屋后也已原谅申某,与其相拥言和。可案件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申某的违法行为不会因母亲的谅解而免除法律的制裁。经牟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申某对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温馨提示,房产纠纷的背景有其多元性。通过本案可以发现,“亲情”被淡化后,家庭成员中的逐利往往无法进行调解,最终诉至法庭。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发生房产纠纷侵害到个人权益时,应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