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
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
枝江派出所趸船上
“林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犯罪嫌疑人将采购的10万尾鱼苗
在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见证下
放归长江
今年7月,长航公安宜昌分局民警在走访水产品交易市场时发现,“鱼贩子”金某多次收购从长江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在她收购长江鱼的来源中,林某的名字被多次提到。民警顺藤摸瓜,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周某2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电捕的非法方式在长江枝江水域进行捕捞作业,并将电捕所得渔获物售卖给金某,牟取非法利益2万余元。
办案民警介绍,林某、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金某在明知是他人非法电捕所得渔获物的情况下,依然收售长江鱼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随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入,宜昌市公安部门不断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坚决斩断非法捕、购、销长江渔业资源犯罪利益链,严查长江干线水域涉渔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来源丨宜昌发布
调查记者丨齐小宇 通讯员丨徐波、王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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