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14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下降落户条件强大人口规划的若干办法》。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下降落户条件强大人口规划的若干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强大人口规划,全面铺开我市落户条件,现拟定如下具体办法:
一、全面铺开落户约束,完成落户“零门槛”
不设学历、年纪、工作创业约束,外省市人员均可请求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请求在五城区落户。
二、全面铺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完成投靠“零门槛”
除院校学生集体野外,凡具有我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请求投靠落户。
三、供给落户地址多样化挑选
新来我市落户人员可根据供给的资料类型挑选落户地址。在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区三江口区域租借私有住宅的,答应落户,但房子租借有必要经改过自新(房地产)主管部门挂号存案。
四、下降集体户建立条件
(一)机关、集体、本性难改、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请求建立单位集体户;
(二)各人才公寓可请求建立集体户;
(三)商住楼能够楼座为单位请求建立集体户。
五、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新落户适龄儿童依照现有招生方针组织入学,如地点县(市)区学位缺乏,由本县(市)区统筹直至全市统筹组织入学。
六、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公布。
七、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来历 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