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从未离家却“在深圳抢劫服刑5年”

2021-01-21 00:52:28 作者: 山东男子从未

曩昔的5年里,江顺畅心中存着一个解不开的疑团:从没脱离济南日子的他,为何会在深圳“服刑”五年?

时刻倒回二零一六年盛夏,江顺畅出差去北京通州就事,入住酒店不久,公安便找上了门。民警在查验完证件后还具体问询了他在京的行程。江顺畅千般不解,诘问之下,民警才奉告,全部皆因他有“暴力违法前科”。

现年33岁的江顺畅,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尔后上学、作业、成家、创业,从未脱离家园。但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8年9月作出的刑事判定确定,“江顺畅”曾于当年6月在深圳市建设路泮溪酒店邻近施行掠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零一九年底,等罹患癌症的父亲病况好转后,江顺畅总算有时机前往深圳一探终究。当年十二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局经核对承认,江顺畅的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呈报相关部分予以更正。冒用他身份的竟是十多年未曾联络的初中校友张清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罗湖区法院开庭重审张清杰涉嫌掠夺一案,现在没有宣判。令江顺畅感到意外的是,张清杰此前出狱后曾于2013年再度冒用他的身份从事违法行为,被深圳龙华区牛湖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

对此,牛湖派出所民警解说称,张清杰到案后背出了江顺畅全部身份信息。“其时的科技没那么兴旺,相片也比较含糊,难以分辩。”牛湖派出所方面表明,正活跃处理并纠错。

出人意料的“案底”:从未离家却被异地“服刑”五年

1988年,江顺畅出生在山东省济南郊区新市镇江店村的一个普通家庭,上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家境并不殷实。2009年,他和女友领证成婚,婚后二人在村口开了一家蛋糕店,日子过还算过得去。这些年,江顺畅连续干过一些小买卖,也和朋友一同搞过工程,但都没有做大,现在他在当地的驾校当教练。

二零一八年3月,正值两会前夕,江顺畅接到了江店村党支部书记江士显打来的电话,说镇司法所奉告他去参与“学习”。江士显奉告汹涌新闻(www.thepaper.cn),所谓学习其实是针对社区纠正目标即有“案底”的人员展开的会集教育。

其时,江顺畅的父亲查出癌症不久,哥哥一家经济条件一般,两位姐姐现已出嫁不在本村,只能由他承当照顾的职责。为付出昂扬的医药费,他在照顾之余还要统筹跑工程的各项事宜,忙得抽不开身。

江士显的一通电话,让江顺畅懵了。他来到新市镇司法所,招待的作业人员回复称,他曾在深圳犯掠夺罪,坐了五年牢,刑期是从2008年到2013年。

江顺畅觉得古怪,自己从未脱离过济南,也没有丢掉过身份证,怎样可能在深圳违法?

这令他想起二零一六年在北京的一次遭受。其时,他出差去通州就事,刚入住酒店就被民警叩开了门。对方在核对了他的身份证后,还细心地盘问了他去北京的意图和具体行程。在江顺畅的诘问下,民警才奉告他,因他有违法前科,是要点重视的目标。在那之后,江顺畅凡是出门住酒店,简直都会碰上类似的境况。

江士显向汹涌新闻回想,大约十几年前,其时已是村干部的他的确从前收到过一封从深圳平邮来的文件,里边是江顺畅的判定书,但因法律意识淡漠,就没把它当回事,“他(江顺畅)压根没出过远门,咱们常常能看见,人也很不错”。

江顺畅说,他曾要求镇司法所的作业人员奉告他具体的违法状况,但对方以“不清楚”为由拒绝了。无法之下,他只能找时机亲身去深圳将实情弄理解。

山东男人从未离家却“在深圳掠夺服刑5年”

江顺畅近照

自赴深圳查询:要求吊销违法记载,公安局受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父亲完毕了透析医治,回到家中吃药静养,江顺畅总算登上了飞往深圳的航班。动身前,他预先搜集了能证明自己近十年作业日子状况的资料。

济阳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现,经造访核实,江顺畅在2008年9月至2013年期间在该辖区正常日子,无因违法被判处刑罚之实。

抵达深圳后,江顺畅找到了罗湖区法院信访办公室,在作业人员指引下,他拿着身份证原件打印出了“自己”所犯掠夺罪的刑事判定书。

这份罗湖区法院于2008年9月24日作出刑事判定书载明:“2008年6月2日,被告人江顺畅伙同别的两名违法嫌疑人窜至罗湖区建设路一带伺机作案,当日9时50分许,当被害人周某某途经建设路泮溪酒家后边的冷巷时,被告人江顺畅冲上前去企图抢被害人的项圈,但未得手,随后被告人在另两名违法嫌疑人的协助下,一同将被害人按倒在地使其不能抵挡后,将被害人的黄金项圈扯断,然后携赃逃跑。被告人江顺畅在逃跑时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经判定,被害人所受损害为轻微伤;被抢黄金项圈价值人民币3万元。”

罗湖区法院以为,“江顺畅”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使用暴力方法劫取别人资产,数额巨大,构成掠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分。

汹涌新闻注意到,罗湖区检察院2008年8月十二日出具的起诉书显现,在案的依据除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被告人供述、判定陈述和勘验、查看笔录之外,还有关于江顺畅身份证明的书证。江顺畅奉告汹涌新闻,他曾就此事向其户籍地点地派出所问询是否曾有深圳警方发函要求核对其身份信息和家庭状况,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终究,罗湖区法院以违法未遂和认罪态度杰出为由,对“江顺畅”从轻处分,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分金3000元,刑期自2008年6月2日起至2013年6月1日止。

捧着这份困扰了他近五年的判定书,江顺畅心中萌生出无限疑问:到底是谁冒用他的身份违法?冒用者是怎么经过公检法各部分层层检查的?

罗湖区法院其时担任审理此案的审判长现已调离岗位,江顺畅当日只见到了其时参与处理案子的书记员。江顺畅称,对方解说说法院只担任审判,嫌疑人相关的违法依据和户籍信息是由警方供给的。

拿到判定书后,江顺畅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反映身份被冒用一事,要求吊销违法记载。之后,他来到掠夺案的办案单位: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派出所担任招待的民警为其做了尿检、DNA检测、指纹比对、人脸辨认等检测。江顺畅说,整个流程都十分标准。全部完毕后,他前往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的申述指控窗口,递交了申述资料。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