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交规
人人有责
近来,海宁有一女子在面临交警指出她的违法行为时拒不供认,耍起无赖,还推车撞伤执勤人员。
1月4日下午,在海昌路西山路路口,交警硖石中队与巡特警的执勤人员正联合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那些没有佩带头盔及违法带人的车主进行查办教育。
下午14时左右,只见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后座带个人朝着路口驶来。看见路口交警后,后座男人立刻下车步行,而女子则持续向路口驶去。可是,这一切并没有逃过执勤人员的高眼。
执勤人员当即上前将女子拦下,让她靠边泊车,可是女子忽然心情激动起来,表明自己没有带人,也没有其他违章,回绝靠边泊车,往前要硬闯曩昔。
执勤人员向女子出示了监控视频截取的相片,几回奉告其违法带人的现实,可是女子仍然拒不供认,甚至不供认相片上的人便是自己,并用力推着车子往前冲,直接撞向了执勤人员,形成执勤人员脚背、小腿多处受伤。
执勤人员立马将女子操控,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承受查询。经查,女子邬某,安徽人,当日带着老公行进在海昌路上。
看见路口交警后,由于心虚,耍起了小聪明,让老公下车步行以此逃避查办,且拒不合作,冷静下来后的邬某感到追悔莫及。
现在,邬某因阻止履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则: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保证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恪守交通规则。
面临法律,咱们切不可投机取巧想尽办法来逃脱查看,更应合作现场法律人员,做文明有礼海宁人。
关于拒不合作,阻止法律的,警方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