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使用“头条”标识 互联网公司被判赔300万元

2021-02-09 21:55:53 作者: 恶意使用“头

中新网杭州2月9日电(郭其钰)深圳故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网站命名与“今天头条”APP及其旗下的“头条百科”网站称号极为类似或相同,并在网站主页多处运用“头条”标识,被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申述。杭州铁路运输法院9日对该案进行宣判,确认被告深圳故事公司侵害了“头条”“今天头条”系列注册商标权,补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3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字节跳动公司系国内闻名互联网企业,其推出的“今天头条”应用在业界享有较高用户量和闻名度。字节跳动公司、浙江今天头条公司一起享有涉案“头条”“今天头条”文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深圳故事公司作为与两原告具有竞赛联络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意将其网站命名为“头条百科”,与两原告运营的网站称号极为类似或相同,并在网站主页多处运用“头条”标识。当网络用户在运用“头条”作为关键词进行查找时,能够从很多网站中敏捷检索到该网站,其客服人员在与客户交流创立词条服务时,就该网站运营主体是否与两原告具有相关性问题亦存在含糊回应的状况。

法院以为,被告深圳故事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经营活动中,杰出运用“头条”“头条百科”被诉侵权标识,足以使相关大众对其服务来历发生混杂,或许以为其服务来历与两原告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络,侵犯了两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一起,被告深圳故事公司的侵权行为客观上现已形成相关网络用户的实践混杂状况,在必定规模内现已形成了不良影响,归纳考虑深圳故事公司侵权行为触及的范畴、渠道、规划、规模,法院关于两原告要求深圳故事公司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撑。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因此案商标侵权人的歹意显着,侵权情节严重,故法院在依照法定补偿标准,依法标准行使法令赋予的自在裁量权的一起,在确认补偿数额时表现必定惩罚性,确认被告深圳故事公司补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阻止侵权所开销的合理费用300万元,显示加大知识产权维护力度,充沛保证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导向。(完)

【修改: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