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隐瞒了秘密?男子把继母告上法庭

2021-02-20 20:56:26 作者: 继母隐瞒了秘

工作是这样的,在男人的父亲逝世后,该男人发现了他继母有两张身份证的隐秘。而这两张身份证,都与别人有过婚姻联系,一个是自己的父亲,另一个却是一个不知名的人。可是,该男人仍是把他的继母告上了法庭,并期望法院能够判处自己的父亲和继母的婚姻是无效的。那么,这样的恳求会得到法院会支撑吗?现在这一案子也还在审理中。

在二零二零年9月10时,沈刚的父亲沈明由于疾病不幸逝世,而他在收拾父亲留下来得物品时发现了继母卞虹的一个躲藏多年的隐秘。

在1989年9月时,其时年仅18岁的卞虹便与福建的一名男人成婚了,但由于他其时的年纪还小。所以,他便在福建又处理了一张出生年月都比较早的身份证。并把姓名改为“卞红”,用这张身份证与该男人一同领了成婚,他们的婚姻共继续了30年,直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时。他俩才协议离婚。

可是在她还未正式离婚时,就于二零一九年的9月份,卞虹就用自己本来那张年纪小的身份证,与沈刚的父亲沈明挂号成婚了。而沈在二零二零年9月就逝世了,从她与沈明成婚到沈明离去,这场婚姻一共也就继续了一年。

在收拾死去父亲的遗物时,沈刚发现了他父亲手机中继母在另一段婚姻中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相片。他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中发现,卞虹有两张彻底不同的身份证,连姓名也不一样。而且,他还从上面的信息中发现,卞虹是在还会离婚的情况下,就与自己的父亲沈明一同挂号成婚了,卞虹是在还未离婚的情况下就和沈明处理了的成婚挂号手续。

在工作发现后的一个月,沈刚以重婚为由申述卞虹重婚的判定下来了,法院也对此做出了宣告,尽管卞虹现在现已和前夫离婚了,但后一段婚姻联系仍然是无效的。

淮阴法院在进行审理后以为,沈刚是沈明的近亲亲属,有权力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卞虹与沈明婚姻无效。由于卞虹是在还未正式和前夫合免除婚姻联系的情况下,就与沈刚父亲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她的行为现已构现在卞虹现已与前夫离婚了,但她后一婚姻的联系依然是无效。

所以,淮阴法院支撑了沈刚的诉讼恳求,并依法判定卞虹与沈明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