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兼职路边贴广告,骑电动车过马路被小轿车撞成重伤

2021-03-05 21:04:00 作者: 女子兼职路边

扬子晚报网3月5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梅建明)近来,南京江宁分局交警大队谷里交警中队路面执勤警力巡查至牛首大路庆兴路路口时,发现前方发生了一同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端,电动自行车碎片散落遍地,车主是一名女子,且受伤严峻。路人帮助拨打了110和120电话,而路面执勤警力当即拨打中队电话,恳求援助。

图为事发时的现场。

现场警力当即兵分两路,一路摆放警示反光锥,指挥引导交通。另一路安排抢救受伤的女孩。女孩因伤势严峻,处于半昏倒状况,无法说话。民警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不停地跟她说话,鼓舞女子坚持住。

很快,援助民警和120先后赶到现场,民警合作医护人员,将女孩转移到救助车上,紧迫送往医院救治。

图为事发时的现场。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小轿车司机魏某驾驭车辆沿牛首大路由南向北行进,行进至庆兴路十字路口时,直行信号灯为绿灯,魏某经过路口时忽然发现,前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魏某想刹车现已来不及,直接撞上去了,将电动车及骑行女子撞飞。

电动车驾驭女士在医院脱离生命危险后,民警前往医院了解。该女子姓孔,当天使用休息时间贴传单。事发时,孔某在庆兴路路旁边电线杆上贴好传单,预备骑车回家时,不知道怎样就被撞了,然后面的工作现已不记得。

民警经调取事发路口监控,现场勘查取证后,断定在此次事端中,两边负平等职责。

江宁谷里交警中队交警提示广阔市民:在马路上发放小广告、传单等,不只影响路途交通秩序,对发单者本身来讲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发单者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则,保证本身和交通安全。驾驭、乘坐摩托车、非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正确佩带头盔,依照规则车道行进,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安全文明出行。

校正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