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文的上述说法,法院在判决时并未认定。
“几年中,争取到位资金数十亿元。”文家碧在自述中称。她认为自己错把违法犯罪当成“人情往来”,并坦然处之。
新京报记者梳理文家碧的十三项受贿事实发现,最高的一笔为183.04万元,分8次索取,最低的一笔为5万。
判决书上披露,省红会注入资金的卫校开学,文家碧打电话祝贺,当天下午便在办公室收到了校长的20万元现金。
2011年至2012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启蓉向文家碧推荐了该公司的理财产品,吴启蓉许诺“会感谢她”。随后,文家碧将省红十字会资金购买了1.592亿元的理财产品,先后4此收到吴启蓉共计74万元。
犯罪当成“人情往来”
在一封写给省领导的信中,文家碧表示,她套取的资金大多因灾、因职工利益和红会工作的协调,而她贪污的大多数款项也用在了这些地方。
“汶川地震后的灾后重建时期,社会风气不好,红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当时的条件下,因公送礼成为不可少的事,这是事实。”文家碧称。
在看守所的反思手稿里,文家碧一条一条地列出了每一笔款项的具体去向。据她称,她曾为争取总会未被处置的3亿多捐款拨给省备灾中心仓库等,而向相关人员送出礼金。
文家碧举例,汶川地震三周年活动事宜,实际总共支出9万元;2012年,为了举办四川红会百年庆典活动,计划向全国征集100多名书画家捐赠100幅作品,协调活动支出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