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丨被造谣晚景凄凉,84岁著名演员向梅:莫让老艺术家成为流量的受害者!

2021-03-18 07:55:22 作者: 独家丨被造谣

对于这类谣言,不少读者信以为真

像这样的账号不止一个。名为“趣文生花”的自媒体上,也发布了一篇《83岁老艺术家在儿女家各住一个月,才知道晚年的归宿在哪!值得警醒》的文章。尽管文章并未指名道姓,但采用了向梅的大量工作照、生活照,读者很难不联想到向梅。

一批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在这些谣言文章中成了晚景凄凉的受害者。“如果这些账号再不删除谣言,我们希望诉诸法律。”向梅说。

网络维权仍有难度

在小程序“看看新图文”后台,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看到,开发者信息显示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安和汽车服务经营部”,服务类目显示为“行业资讯”。显然,目前批量制造的谣言文章与经营范围相去甚远。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陈勇告诉记者,这一类文章已经涉嫌侵犯向梅的人格权。“民法上的人格权包括了名誉权、隐私权等多项权利,这里的造谣者就涉嫌侵犯向梅女士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向梅女士可以要求该发文方或者作者以删帖、道歉等方式来承担法律责任。”

向梅在上影演员剧团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独家专访

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明泉建议,有三种维权的途径。“一是通过平台投诉,微信小程序或者微信文章都会有投诉的渠道,这是避免进一步加大损害的途径;二是民事诉讼,前期进行取证,固定文章发布的事实,进而进行账号主体的披露、调查,然后通过名誉权纠纷进行起诉;三是行政或者刑事途径,受害者可以选择报警。”

向梅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专访

但实际上,维权远比想象中困难。“小程序通过此类文章,增加用户或者点击量,后续推出自己的服务或者投放广告获益。”曾明泉说,利用新媒体造谣如今很常见,但确定侵权人身份,乃至及时申诉删除都可能较为困难。“如果账号没有进行实名登记或者认证,即使是被侵权了,要确定侵权人的身份都很难。而且,有些新媒体本身并没有内容审查以及申诉渠道,受害者要及时申诉删除也较为困难。”加之新媒体转发成本低、传播快,一经发布,即使源头删除了,网上的议论和传播可能仍在。

“应该封禁这批专门造谣的账号”,向梅呼吁,平台应对自媒体信息加强监管。栏目主编:施晨露文字编辑:张熠题图来源:向梅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