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名誉权案件胜诉 侵权者被判经济赔偿连续致歉

2021-03-23 13:18:01 作者: 张杰名誉权案

近日,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布歌手张杰名誉权案案情通报,表示该案件胜诉并执行完结。案情通报中写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生效判决,认定被告张某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要求被告张某向张杰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判决作出后,被告张某擅自通过其新浪微博账户“零中仙”道歉,但其发表内容未经法院核准,不符合生效判决的要求,且被告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支付义务。同时法院冻结了被告张某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

通过案情通报的内容,可以得知当前被告张某已经通过其新浪微博账户发表致歉声明,并履行了赔偿款支付义务。随后张杰工作室转发案情通报表示:“对于侵害张杰先生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张杰工作室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今后也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责一切侵权行为,保护艺人合法权益!”

据悉,被告曾发布恶意歪曲原告形象的侮辱性内容,并将私信辱骂张杰粉丝的内容发布在新浪微博上,在张杰委托律师事务所发表公开律师声明后,被告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持续发布侵害张杰名誉权的侮辱性言论,甚至以极端粗鄙的言论咒骂。被告上述行为对于张杰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们也在被告的道歉微博下评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不当言论甚至侵权及违法行为承担法定责任。”同时呼吁大家重视网络环境,谨言慎行,不要把网络当作发泄的平台。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明星艺人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也希望在网络环境中多一份善意,少一些恶意和放肆,互相尊重、共同打造良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