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黑龙江哈尔滨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单某(松花江绿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采取虚构事实手段诈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已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此前的3月22日,黑龙江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侵占国有林地长达26年的违法建筑、绿达公司旗下的桃园山庄进行了拆除。
违建度假山庄被拆,女老板被抓,寓示着这起备受关注的“黑龙江企业侵占国有林地长达26年”事件,正在迎来重大转折。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黑龙江企业伪造公文强占300亩林地建度假山庄,官方多次处罚拖18年未纠正》显示,从1995年起,黑龙江省绿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绿达公司)以修建养殖基地为由,与村集体签协议获得林地使用权,又以一纸假公文获得国有土地证,共占用国有林地315亩,并在此林地建房、修路、建停车场等。
此后20余年间,当地居民就此事不断举报。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多次进行处罚,限期其拆除违建,收效甚微。
3月22日,黑龙江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桃园山庄进行拆除,现场动用挖掘机等大型设备。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度假山庄侵占国有林地长达26年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3月22日,由绿达公司非法修建的桃园山庄被拆除,该山庄位于黑龙江五常市背荫河国有林场施业区。现场视频显示,包括五常市林草局、消防部门在内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出动了数十人、多辆消防车、大型挖掘机、渣土车等。
3月22日拆违当天,上游新闻记者拨通五常市林草局一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正在执法,正在拆除,不方便接受采访。”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从1995年起,绿达公司开始占用国有林地修建桃园山庄,在该山庄外修建起栅栏围,院内修建了水泥道路、停车场、水池、庭院及房屋。
卫星图片显示,桃园山庄背靠山岭,南面正对牤牛河,西侧和北侧均为茂密林地。庄内3栋建筑中,林地深处的一处建筑物占地面积较大。根据地图软件测算,占地约有930平方米。该建筑物被四周林地包裹住,在一片深绿树林中显得十分突兀。
多年来,当地居民、林场员工不断举报该问题,尽管有关部门多次下发处罚意见,要求收回被侵占林地并恢复原貌,但在长达20多年时间里,处罚文件始终难以落地。
据悉,该起侵占国有林地案引起了中央督导组的关注。根据2018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4-1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显示,绿达公司侵占林地案受理编号为4053案件。
3月22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桃园山庄进行拆除。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1.5万元获得国有林地50年使用权
绿达公司究竟是如何拿到这块国有林地使用权的?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1994年9月8日,五常市背荫河镇大荒村村委会将位于牤牛河北岸总面积200亩的荒地及附着资源转让给单某,并签订《协议书》,使用期限50年。实际上,这处土地为五常市背荫河林场的国有林地,并非村集体土地。
据当年大荒村村支书段立森回忆,当时政府在招商引资,单某称要建大型养猪场,政府非常支持。但这块荒地属于国有林场,而林场手续不好办,林业部门不给签。但在1994年秋天,“上面让村里跟绿达公司签协议,合同都是对方做的,我们就签个字。”
对此,村支书段立森也曾提出异议,对方表示:“这个事你就不用管了,我们能协调。”
段立森称,协议书上承包面积大约是200亩,具体记不清楚了,当时并没有实际测量,承包费共计1.5万元,全部入账给村里。
单某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省里有“五荒”政策,鼓励老百姓、个人企业积极踊跃去承包荒山荒地荒水,进行改造。该土地为村集体荒山,1994年她与村里签土地转让协议,一亩是75元,共200亩。签协议时,她还找到原五常林业局驻背荫河镇政府人士做过鉴定,鉴定称这块地跟国有林地无关。
资料显示,拿到林地使用权后,绿达公司于1995年3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单某,公司就坐落于五常市背荫河林场81林班。
▲涉事的桃园山庄位于一片林地中。图片来源/地图软件
以建养殖场为由获得土地使用证
1995年,绿达公司就上述200亩林地,再次与大荒村签合同。前村支书段立森称:“绿达公司可能认为之前的协议不怎么好使,当时新合同上说是要建养殖场。”
据了解,1995年5月9日,绿达公司通过“五荒”拍卖方式,购得200亩林地中的191亩林地,并与大荒村签订《集体五荒土地使用权拍卖合同》。而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依据上述拍卖合同,为绿达公司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准用地面积为12.73公顷(191亩),使用年限50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1995年,时任背荫河林场场长张友、大荒村村支书段立森、大荒村村委会主任赵洪富三人,共同与绿达公司签订上述合同。
据赵洪富介绍,“那时候实行‘五荒’拍卖,谁都可以买,谁都可以包。”当年那块土地还是荒地,土地下方原有一排工人住房,此后被村里收回。
据悉,“五荒”资源拍卖对象,是指权属明确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不含行洪区内的滩地)等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
同年,绿达公司又以《五常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材料(后证实系虚假文件),在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为另外9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