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外购进41箱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口一涉事物流公司和买家被调查

2021-03-26 23:33:03 作者: 从省外购进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6日消息(记者 蒙健)自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全面禁塑。根据“禁塑规定”的要求,塑料制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流程禁止,但仍有个别商家、企业对“禁塑规定”置若罔闻。3月26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在海口市丘海大道天力物流城内,查获41箱印有“江南家小碗菜”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和塑料袋。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物流公司托运41箱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相关人员却认为不算“违禁品”

26日上午,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移交的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合捷物流公司进行检查。

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到现场看到,此时有数十箱印有“江南家小碗菜”的纸箱堆放在该物流公司门前。记者发现,每个纸箱上均印有“食品用薄壁注塑餐盒”的字样,材料为PP(聚丙烯),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在合捷物流公司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执法人员打开其中一个纸箱发现,纸箱内均装有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盒盖等,在产品上均印制有“江南家小碗菜”的字样。

根据物流标签显示,此次从杭州发往海口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计41箱。记者 蒙健 摄

据合捷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谢先生介绍,该批货是从杭州发货,于3月25日下午到达他们物流公司。谢先生提供的物流单显示,该批餐具共计41箱,由杭州市某物流园海口专线发往海口,发货人为“小宋”,而收货人名为“何某科”,地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具体收货人是哪里的,我也不清楚,我们只是卸货而已。”谢先生称,他不清楚发货人所发的是什么物品,

谢先生告诉记者,针对海南禁塑的相关规定,他并不清楚,不知道这些塑料餐具不能运输。像这类的餐具产品,他认为不算是“违禁品”。

该批餐具的纸箱上写有PP类(聚丙碳),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记者 蒙健 摄

收货人起初矢口否认进购该批餐具 事后坦言是因可降解产品“不好用”

根据物流单上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发货人小宋。据宋先生介绍,去年他也发过该类型的餐饮包装盒,今年是第二次发货,餐具属于PP类(聚丙碳)的材质的。他并不认识收货方,与对方是第一次合作。

“这些一次餐具准备要退回来了,应该不是可降解的餐具。”宋先生称,有些产品上标注有“环保”字样,但是否属于环保类型的餐具,他也不确定。对于海南去年实施的“禁塑”规定,他并不了解。

记者随后又电话联系了收货人“何某科”,对方称是“何某科”本人。对于物流公司内的这批印制有“江南家小碗菜”的一次性餐具,他称“不是我的,我不知道”,同时也不认识“小宋”。执法人员再次与“何某科”联系,要求其到现场配合调查处理。经多次劝说后,当天中午,何某科最终同意到场处理。

这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上均印制有“江南家小碗菜”的字样。记者 蒙健 摄

据何某科称,自己是“江南家小碗菜”国贸店的相关人员,这些一次性餐具是他第一次从网上订购的,主要是用于打包饭菜。何某科表示对于海南“禁塑”规定,他也是前几天才知道的。“我们之前用的是一次性可降解的餐具,但是有客人反映可降解餐具会将打包的菜全部黏在一起,导致被顾客差评。”何某科称,于是他便从网上订购了这些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

现场查获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记者 蒙健 摄

因违反“禁塑”规定41箱产品被查扣 涉事物流公司及购买者被依法调查

2020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规定》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和吸管等均不可销售使用。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清点。记者 蒙健 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永兴市场监管所所长雷艳霞介绍,根据“禁塑规定”的要求,塑料制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流程禁止。《规定》在最初发布时,他们辖区也多次宣传,在企业的微信群里屡次告知,运输与使用也是不允许的。

因涉嫌违反“禁塑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对现场41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袋予以扣押,并对合捷物流公司、购买人何某科以调查处理。

目前,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当中。南海网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郭微微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