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
西安一“贝壳找房”经纪人明知客户没有购房资格,却称能规避限购,先后违规收取客户淡先生定金及其他费用共15万元。后淡先生觉得过户时间长、资金安全没保障,要求该经纪人退款,但对方退回5万元“诚意金”后,其他款项迟迟未退。无奈之下,淡先生向澎湃新闻投诉求助。3月25日,澎湃新闻就此刊发报道,引发关注。
涉事经纪人郭先生供职的门店为“贝壳找房”入驻商家“住商不动产”的一个加盟店。3月26日,淡先生接到“住商不动产”工作人员电话,该工作人员请淡先生前往“住商不动产”公司当面解决事情,并给淡先生退款。
淡先生添加该工作人员微信后询问:“确定我今天去了就能把10万元退给我吗?”对方答复:“确定。”一个多小时后,当淡先生赶到“住商不动产”公司时,10万元的承诺变成了4万元。
负责处理此事的“住商不动产”和“贝壳找房”相关人士告诉淡先生,退还款项由郭先生所在门店负责人王先生垫付,其无力拿出10万元,目前只能给4万元,并且需要淡先生、王先生和郭先生签署一份债权转让协议。
经过5个多小时协商,淡先生最终接受了4万元退款,并与王先生签署了一份债权转让协议。因郭先生未到场,淡先生通过电话与其确认了协议内容。该协议约定,王先生愿意先行垫付4万元给淡先生,淡先生同意将对郭先生原享有的4万元债权转让给王先生,并且淡先生已经通知债务人郭先生,告知其部分债权转让事宜。
淡先生收到4万元退款
协议签署后,王先生向淡先生转款4万元。前述“住商不动产”和“贝壳找房”相关人士向淡先生承诺,他们可以继续帮助淡先生追要其余6万元,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贝壳找房”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此前郭先生退还淡先生的那笔5万元“诚意金”,也是王先生所垫付。该人士表示,郭先生向淡先生推介的不是“贝壳找房”系统中的房源,郭先生的收费行为亦不符合“贝壳找房”对二手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贝壳找房”会对涉事门店及经纪人作出相应处罚。此外,据该人士介绍,当地住建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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