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女教师称评职称不公将区教育局告上法庭,区教育局长去职

2021-04-01 22:41:39 作者: 焦作女教师称

东方今报4日1日消息,1日上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昨日(3月31日)下午,在山阳区教育局召开的领导班子会议上,山阳区教育局局长李学军去职,原山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安国华接任山阳区教育局局长。

上午参加庭审的山阳区教育局局长李学军去职

原山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安国华接任

据公开媒体报道,李学军最后一次出现在工作场合是,3月31日上午,在山阳区法院出席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起诉山阳区教育局不作为一案的庭审现场。

经记者查询可知,2016年12月8日,山阳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李学军同志为山阳区教育局局长。从任命到免职,有4年5个月的时间。

“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心里挺难受的,我只想澄清他们给我扣的各种不实的帽子,证明我没有撒谎,来消除我的处分。”姚燕燕表示。

姚燕燕网曝职称“不公”一事后

山阳区教育局先后多次发布官方通报

经记者梳理发现,姚燕燕在“网曝”职称评选有问题事件后,山阳区教育局作出了多次回应。

2020年10月份,姚燕燕在网上公开发布职称评选“不公平”一事后,山阳区教育局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2020年11月25日,山阳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第十七中学2020年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合规有效,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由于对通报不认可,2020年12月10日,焦作第十七中教师姚燕燕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山阳区教育局邮寄教师申诉书一份。但由于山阳区教育局在30天没有给予回复,2021年1月18日,姚燕燕以行政不作为将山阳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

焦作女教师称评职称不公将区教育局告上法庭,区教育局长去职

2021年1月27日,山阳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姚燕燕所反映的问题,山阳区教育局已经对其进行过明确答复,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受理。

2021年1月28日,山阳区教育局公开宣布了《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对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决定给予第十七中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爱国诫勉谈话;给予第十七中学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提醒谈话;给予第十七中学政教处主任程庆刚诫勉谈话。

2021年1月30日,山阳区教育局再发情况通报称,17中教师姚燕燕反映的问题不是事实,不全面,不客观,并公开了姚燕燕和第16名行政人员职称评选过程中的各种积分排名情况。

2021年1月31日,山阳区教育局针对姚燕燕反映的问题发布情况通报,对第十七中学姚燕燕反映问题进行说明。通报中称,姚燕燕反映投票界面“只有姓名和出生年月两项”,不属实。姚燕燕反映的“2012年开始参评”,不属实。

通报中还提到,作为一名教师,连续在网上投诉举报学校;作为一名教师,与教育局对簿公堂。区教育局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说明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诉求反映渠道还不畅通,对教师的关心关注还有很大差距。为此,区教育局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申请并获得批准,2021年2月5日前,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第十七中学,用3个月的时间,畅通教师诉求反映渠道,解决学校存在问题。

2021年3月29日(开庭前一天),山阳区教育局发布对姚燕燕做出处理、处分的通报,通报称免去姚燕燕班主任职务、责令删除不实言论,深刻检查,并责令停课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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