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何心悦)4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发出公告,依据相关规定,对河南省蒙古族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作出相应处罚。
这两家社会组织缘何被罚?经查,河南省蒙古族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河南省蒙古族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依法予以取缔。
据悉,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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