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风拂面,嫩芽吐绿,草长莺飞,万物复苏,正是春暖花开的好时光,野生动物到了“行动自由”的季节,然而,有些人偏偏趁机顶风作案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森林公安大队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4起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和2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案件。
3月初,延庆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了永宁镇周边存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暗访、摸排和蹲守,摸清了非法猎捕的具体地点和捕猎者的活动规律,并确定了相关涉案人员。
3月11日,在延庆公安分局指挥下,永宁镇盛世营村、孔化营村、利民街村及延庆镇下水磨村的布控人员进行了集中收网,抓捕了4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和2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人员。此次行动,共查获涉案野生鸟类26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鸟类11只、北京二级保护动物鸟类15只,收缴猎捕工具53件,其中粘网4个、网杆19根、鸟笼23个、架子7个。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被延庆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其他2名违法人员,被依法处理,查获的蒙古百灵、黄雀等野生鸟类已移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野生动物资源是保障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违反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据了解,根据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全域全年都禁猎野生动物,而在延庆区可见的所有野生的鸟类以及野鸡、野兔、獾子等都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任何时间均不可捕猎。
延庆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周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针对发现的各类涉野、涉林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同时,也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延庆区所有区域都属于禁猎区,全年都是禁猎期,禁用狩猎工具包括弹弓,粘网、夹子等各类工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严禁任何形式的狩猎行为。”
温馨提示:若市民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打北京市延庆区野生动植物救护电话:010-6913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