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这种代理机构拿到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将来不会有发展前途,也根本不可能赚钱,除非是超范围违规执业。”卢清君认为,这种操作“就是为了炒作”。
如何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卢清君表示很无奈,因为互联网医疗企业的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法规,“这是一个市场行为,现在基本没办法监管,只能靠市场检验。就像开办一家医院容易、建立一个好的医疗品牌很难,同样的道理”。
某国内头部互联网医疗企业负责人持不同意见,她表示,对于第三方互联网医院是否赚钱,目前还很难下结论。
互联网医院观察者刘威介绍,“基本每个专科都是可以赚钱的,只是不同专科收入结构不一样,利润空间不一样。” 她补充,第三方互联网企业并不难赚钱,实体综合门诊里的外科包括很多亚专科,比如慢病管理会涉及很多智能硬件、药品和营养素等。
警惕新过度医疗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申请互联网医院的企业为药企,豪掷百万建立互联网医院的主要目的是开拓一条全新的药品销售渠道。
互联网医院的合规为企业打通了线上市场,集采等政策使药企越来越重视院外市场。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线上诊疗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一些有药品销售业务需要的商业互联网医院与药企合作,形成了全新的过度医疗行为。
以卖药为目的而不是以健康为中心的线上诊疗行为,看似解决患者“看病难”问题,但却让“以药养医”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从长远来看,无异于饮鸩止渴。有业内人士指出,入局互联网医院的机构应着眼于健康管理,以疾病预防和百姓健康为初衷,而不是只寄希望于增加一个药品和耗材的销售渠道。
在互联网医院监管方面,《办法》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互联网医院登记机关,通过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共同实施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医院的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
(文中白宇、刘威均为化名,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