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煨了三道,肉还是啃不动 泸州市民质疑:“母猪肉”也能上市?

2020-07-15 22:41:24 作者: 排骨煨了三道

前不久,市民李女士在古蔺第二小学附近的农贸市场买了几斤精猪排回家煨汤。可是煨了三遍就是煨不烂,怀疑买到了“母猪肉”。家人说“母猪肉”吃了不好,最后只得全部倒掉。

让李女士气愤的是,这已是半年来她第二次疑似买到“母猪肉”。为此,李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市场上卖“母猪肉”是否允许?市民又该怎样识别“母猪肉”?

只有具备“两章两证”的猪肉,才可以上市销售

市民疑两次买到“母猪肉” 投诉后无果

李女士介绍,她今年1月回到古蔺县城家中,每天买菜做饭。第一次买到的疑似“母猪肉”是块三线肉,肉买好后随即让摊主把皮上的毛烧了,也就看不清猪皮上是不是盖了检疫章。结果回家煮熟后一家人都说咬不动;最近一次买排骨又遇上“咬不动”,开始还以为是煮的时间短了,晚上接着煮还是啃不动,第二天继续煮仍旧煨不烂,家里人埋怨又买到了“母猪肉”了。

“和正常猪肉的价格一样,28元一斤,如果我知道是‘母猪肉’肯定不会买。”李女士说,家人劝她吃一堑长一智,但她觉得如果经常遇到商贩欺骗消费者,说明市场管理有问题,于是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如果摊贩能提供检疫证明,说明这些“母猪肉”是检疫合格允许上市销售的。现在李女士仅凭自己描述说摊主故意隐瞒“母猪肉”事实,但拿不出相关证据,市场监管部门不能对摊贩进行处罚。

记者走访市场 没有发现“母猪肉”卖

市场里是否真的有“母猪肉”混在普通猪肉里出售?7月13日,记者走访江阳区石马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龙透关农贸市场等多个菜市场,多数摊主表示,一般固定摊位上不会卖“母猪肉”。偶尔有流动摊贩把“母猪肉”混在普通猪肉里卖,即便有市民误选了“母猪肉”,摊贩也不会告知实情。

在石马沟农贸市场,记者询问了四五家售卖猪肉的摊主,都称摊位上没有卖“母猪肉”,因为没人愿意买,“顾客多数都是老买主了,如果买回去后晓得是‘母猪肉’,第二天肯定会拿回来找麻烦”。

在龙透关菜市,记者以“家中有病人,需要用‘母猪肉’做药引子”为由询问摊主,其中一位摊主告诉记者,有“母猪肉”出售,但要提前预订。

百子图农贸市场一家猪肉摊主告诉记者,对于辨别“母猪肉”,他的经验是一看价格,“母猪肉”比普通猪肉便宜三四块钱一斤;二是“母猪肉”颜色往往红得发黄,像黄牛肉的颜色一样。

“母猪肉”上市销售 应挂牌标明

“母猪肉”究竟能不能出售?据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队长周志勇介绍,市民俗称的“母猪肉”,通常来自没有去性的母种猪,因其繁殖的时间比较长被淘汰下来,数量较少,肉质比较老,在口感上肯定和成长年龄比较短的公猪有很大区别。但无论是母猪肉还是公猪肉,两者在成分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吃了母猪肉会生病”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周志勇说,生猪经过定点屠宰后要过两道检验关,一是屠宰企业自行进行品质检验,二是动检部门进行疾病检疫,经检验合格后分别在生猪胴体上盖章并出据证明。只要是具备“两章两证”的猪肉,就可以上市销售;包括经过检疫并合格的“母猪肉”,同样是可以进入市场销售的。

不过,周志勇表示,这并非完全意味着“母猪肉”可以上市销售。按规定,屠宰场送来胴体时还会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面标明有猪肉相关信息。因此,商贩在销售时应当挂牌,明确标明“母猪肉”的信息,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如果未在销售场所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应当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