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剑扬帆勇攻坚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冒雨执行不停歇

2021-04-23 12:16:42 作者: 砺剑扬帆勇攻

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见习记者 郭歌 通讯员 宋帆)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在4月21日清晨,天空中淅淅沥沥下着小雨,但魏都区法院执行局3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打响”春季雷霆“执行攻坚战。

“此次执行活动,是我们执行局团队调整后第一次集中执行,我们要拿出十足干劲,以当事人为中心,加大执行力度,让判决书变成真金白银,现在出发!”在执行局副局长刘强简短动员后,各执行团队按照预定的方案和前期摸排制定的线路,迅速奔赴执行战场。

在彭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彭某的丈夫马某系保险公司业务员,因马某向原告陈某推销了保险,后陈某对保险理赔不满意,双方发生争执,导致陈某与彭某发生了肢体冲突,报警后经公安机关处理,双方达成协议,但陈某经医院就诊,右手环指远节指骨骨质断裂,断端移位明显,陈某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于2020年11月19日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具有过错,依法判决陈某承担40%责任,彭某承担60%责任,彭某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5295.21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迟迟未能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彭某两处住所,执行法官立刻兵分两路,对两处住所进行排查,在第一处住所执行干警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彭某,便迅速集中力量对第二次住所进行排查寻找,终于在第二处住所发现被执行人彭某,由于彭某还带着孩子,且见到执行法官情绪较为激动,执行法官便劝说她安置好孩子后前往执行局进行协商解决。

彭某起初不愿配合,在前往执行局路上,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设身处地的对其释法明理,到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又向其告知了执行程序及不履行判决书的后果:“你的案子不过是几千元,又是邻里纠纷,你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不至于为了几千元而被强制执行送拘,希望你能赶快履行,化解矛盾。”经过执行法官再三劝说,最终被执行人彭某履行完毕。

唐某、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经中介介绍,先后向被告唐某、孙某夫妻二人支付了购房定金共计30万元,在王某依约履行各项付款义务后,被告反悔,不愿意再出售该房屋,为此,被告向王某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于2020年9月26日前退还全部房款,并在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违约金7万元,如未在上述日期退还房款,双倍返还原告定金。但被告到期违约,王某遂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王某支付各项损失7.5万元,并在2021年1月15日前向王某履行完毕。

但唐某、孙某夫妻二人在首次履行部分款项达成和解后,便再也不履行剩余款项,王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再次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与王某详细沟通后,立即部署人员,多处查寻,经过执行干警四处寻找,最终在魏都区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唐某。

“作为一家之主,你在面对法院执行却避而不见,希望你能担起责任,出面与家人一同履行判决!”执行法官在寻找孙某无果的情况下,拨通了孙某电话,希望孙某能够出面与唐某一同履行判决,在经过执行法官督促下,唐某也与孙某多次联系,最终二人在执行局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先后履行共计7.5万元。

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们栉风沐雨,不顾恶劣天气,冒雨执行,通过四处排查,依法传唤被执行人17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4件,和解案件7件,实际执结标底28.63万元,集中执行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立足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意识,利用4月黄金执行时节,对执行难动真碰硬,切实将教育整顿落到实处,用执行工作指标检验此次教育整顿成果,将判决书变为“真金白银”,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