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为了让女儿有资格在北京参加2016年的高考,曾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邮政集团)寄递事业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等职的戴明坚,在北京西站附近,找人伪造了“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分校学生处”和“湖南省地质中学教务处”两枚公章。
他因此被判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此外,他还犯有受贿罪、贪污罪。最终三罪并罚,一审被处以有期徒刑14年,罚金111万元。
2021年4月6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披露了上述判决情况。
4月24日,知情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一审之后,戴明坚没有上诉。
被人举报后 戴明坚落马
1968年8月出生的戴明坚,为湖南人。1990年7月,22岁的戴明坚,进入当时的湖南邮电四厂工作;1999年10月,调入湖南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先后任技术推进部副主任、技术支持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局长。
2007年,在改革原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称:邮储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次年1月,戴明坚转至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任科技发展部总经理。
2009年5月,戴明坚从长沙赴京,调入中国邮政集团工作;同年8月,来到以EMS业务著称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任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主持工作)。
2010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更名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邮政速递),他所任部门的职务及职责未变。2012年7月,戴明坚被任命为中国邮政速递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8年7月,戴明坚又被任命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在这几个岗位上,戴明坚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基本类似:这包括“制定公司的信息技术采购计划,组织评估、选择供应商、商务洽谈、合同签订等工作;监督和管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绩效;负责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专业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公司的)信息系统和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为项目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和IT解决方案、参与速递物流专业信息系统与综合网和邮政其他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等等。
2019年10月22日下午,北京市房山区监委工作人员通知中纪委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纪检组工作人员,协助将戴明坚带到房山区监委接受询问。
次日上午,戴明坚被带至房山区监委办案区。同日,他被宣布留置。
知情者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戴被调查留置,源于他在中国邮政速递公司任内的受贿事项被人举报。
“戴明坚是一个技术型干部,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处级。案发后,我们系统通报过一些他的涉案情况。”2021年4月,国家邮政局一位官员向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
查抄办公室 惊现两枚学校公章
在将戴明坚留置之后,北京市房山区监委工作人员,对其住所和办公室进行搜查。
2019年11月28日,对戴明坚在中国邮政集团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监委工作人员意外地发现了两枚公章,其中一枚印文字样是,“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分校学生处”;另一枚,“湖南省地质中学教务处”。
这让监委人员很疑惑:这样两枚公章,怎么会在戴明坚的办公室里?
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分校调查反馈的信息显示,该分校学生处最后一枚章是2016年9月份启用的,一直到2019年9月份被集中销毁;在此之前的一枚分校学生处公章,则一直留存着,这枚公章是橡胶皮质的,没有外借过。
湖南省地质中学也证明,该校的印章一直保管于保险柜,印章概不外借,也从未发生过丢失情况。
戴明坚自己道出了真相:他的女儿小戴,虽然户口后来迁到了北京,但是没有初中和高中的毕业证。为了让小戴在北京参加高考,2015年,他在北京西站附近,找人刻了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分校学生处和湖南地质中学教务处的假公章,以此制作在北京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的假的学习证明材料。
2016年,小戴顺利地在北京参加了高考,同年9月,进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部就读。只不过,2017年10月,她又退学了。
知情者对经济观察网记者称,小戴退学之时,假章一事并未被发现,只是她的身体有恙。
然而,戴明坚在2015年“制作”完女儿的假学习证明材料、帮助她顺利报名参加高考之后,把那两枚假章随手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没有销毁。
主导9亿元PAD项目 从中受贿600万
假公章的“疏忽”,使得戴明坚平添了一项罪名: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一审法院判决,此一项判处戴明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他更严重的罪罚,则来自受贿及贪污两项。
戴明坚在中国邮政速递公司工作期间,从2010年开始主导了该公司投递手持智能终端设备(PDA)项目。
令人费解的是,对于这个技术门槛并不高的项目,中国邮政速递公司采取的是“单一来源模式”——即不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也不进行竞争性谈判,只同唯一的供应商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韩伟业)进行合作。
2010年7月15日,戴明坚作为合同承办部门领导,签批报送了与博韩伟业公司合作PDA运营项目的协议;7月23日,中国邮政速递公司与博韩伟业正式签订了该协议。2011年,戴明坚又作为合同承办部门领导,签批送审了补充协议。
中国邮政速递公司时任总经理作证称,从2010年开始,戴明坚作为该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人,牵头公司各部门与博韩伟业开展PDA项目。戴明坚提出技术可行的意见后,与博韩伟业开展洽谈,他同时从技术上把关,有权决定各公司提供的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合同履行期间,由戴明坚和其他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后,分期付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