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荣榕身为中共党员、村委会主任,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虚列项目入账列支,向他人索要好处费,涉嫌受贿21.58万元,其中实际收受11.58万元。
2020年12月15日,叶荣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案的张某、陈某海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叶荣榕叔叔、富竹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文书等5人,也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在审查调查初期,纪检监察干部与叶荣榕、张某谈话时,两人居然说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两名90后硕士研究生,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地攫取好处费,将自己的“高智商”运用得淋漓尽致,却表现得像个“纪盲”“法盲”。
今年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一定要增强纪法观念,遵纪守法,严守底线,系好职业生涯的第一颗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