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
执法人员介绍,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后,国家统一将原工商总局商标局管辖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原质检总局管辖的“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2020年4月颁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现已合二为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原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孙宝玉:(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就用新的这个知识产权局颁布的,这个是2021年1月1日。刚才的生产日期应该是在2021年1月1日以前,它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10月15日。
全国多地多部门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行动
除了四川,全国多地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铁拳”、“蓝天”、“商标印制领域专项整治”、“绿剑护农”等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行动。
前不久,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匡先生举报,称在一家名叫“沃隆每日坚果专售”网店购买的“沃隆每日坚果”可能是假货。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执法队副队长 方颐:他说他从网上购买了这么一盒坚果,回去品尝以后,发现这个产品的坚果味道不太对劲,有一股油味,不像这种普通的坚果比较干净,所以他怀疑这个产品可能有些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刻从超市买来一盒“沃隆每日坚果”的正品进行比对,发现消费者匡先生买来的坚果不仅每包重量明显少了许多,并且与正品相比,坚果的品质差别也十分明显。工作人员一边把样品送去检测,一边跟青岛沃隆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联系。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分局副局长 张亚辉:我们立即跟沃隆的那个商标持有人联系,让他对产品进行了一个鉴定,他说这个产品也不是他们公司生产的,就是假冒的。
“网红坚果”是假冒伪劣产品,事关食品安全和商标侵权,工作人员立刻对 “沃隆每日坚果专售”网店的销售情况进行查询。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分局副局长 张亚辉:我们初步看了下他的销售记录,他是一个月的销售额远远超过了五万,是可以达到了移送标准的,所以我们当即就跟当地的公安局联系,以线索的形式把相关的东西抄送给了他们。
假冒伪劣“网红坚果”销量巨大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和网络销售平台进行进一步研判,发现这家网店的每月销售额达到70~100万,数额巨大。仙居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为由予以立案,并展开了调查。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民警 泮宇佳:通过网上这个快递的流向,然后包括资金的流转去向,然后获取一小部分的信息之后,我们就开始实地侦查,我们辗转了山东、湖南,还有云南等地,一个多月的侦查之后,发现这个生产窝点可能是在湖南冷水江那一块地区。
最终,警方在湖南省冷水江市的一个城乡结合部,发现了“网红坚果”的制假窝点,一个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坚果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民警 泮宇佳:因为犯罪团伙反侦查意识比较强,那栋房子是独栋的房子,当时终日是拉着窗帘的,整个房子可以说是密闭的,它整个生产环境也是密闭的,然后对我们来说侦查是极其困难。
警方打掉假冒“网红坚果”生产窝点
通过近一个星期的连续跟踪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清了这一团伙的整个链条运作情况。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配合台州警方立即实施了统一收网。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 张亚辉:现场大概10多名的生产工人在那边,他们的生产工艺也非常简单,就是拿杯子每样(坚果)随手抓,也没有任何的称量的,随手抓放到杯子里面以后就直接倒在那个袋子里面进行热封装。 所以这是存在一个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然后现场我看了,衣服鞋子都是杂乱地摆放,然后现场地面的卫生也很差。
至此,以潘某辉为首的1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现场捣毁生产厂家1家,生产加工窝点3个,查获假冒伪劣成品坚果30余万袋,包材2.8万套,坚果原材料3.2吨,扣押物品总计200余方,案值达到3000余万元。
经审讯,这是一个由潘某辉、刘某华组织生产,其弟弟潘某斌夫妇等人负责销售的家族式制假售假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