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粉丝”产地不在龙口?当心!地理标志产品屡遭“李鬼”侵权
“一方水土,养一方物”
“这个地方吃这一口”
对于地理标志产品,通俗点解释就是产自特定地域,并且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其实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是高品质的象征,受到特定保护。因为它的独特性和高品质,地理标志产品几乎都是热销品,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它的独特和名气,地理标志产品也更容易被假冒出现李鬼。
四川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嫌冒充“龙口粉丝”
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现场清查涉嫌假冒的“龙口粉丝”,这是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部分。记者了解到,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为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效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孙宝玉:我们今天过来主要是有投诉举报,说在这边买的“龙口粉丝”涉嫌侵权,我们过来检查一下。龙口粉丝是山东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它就有产地限定了。
结合群众举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家超市的货架上看到了涉嫌侵权的“龙口粉丝”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孙宝玉:我们在销售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有部分“龙口粉丝”的产地是河南商丘,河南商丘不是龙口粉丝的原产地,涉嫌冒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销售。
使用“龙口粉丝”商品名须审核批准
龙口粉丝是中国的传统特产之一,其生产历史悠久。执法人员介绍,按规定,在山东烟台市的招远、龙口、蓬莱、莱阳、莱州地域内的粉丝生产企业,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使用“龙口粉丝”作为商品名称,并对其实施原产地域保护。也就是说,其它产地且未获得授权、按相关标准生产的产品都不能冠以“龙口粉丝”的商品名。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孙宝玉:首先要看它产地,它产地如果不是这个地方它可能有问题,你再看它有没有授权或者委托,如果授权有合作,比如说我从那(原产地)拉过去的原材料、拉过去到你们厂,什么都是你们的,当然就可以。
合理利用原产地保护权利能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但如果冒用侵权,就可能对特色行业发展构成伤害。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孙宝玉:涉嫌侵权的这些产品,它和食品安全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食品符合它外包装上标示的执行标准,食品就是安全的,并没有直接的食品安全风险。
超市工作人员:可能我们日常生活中就是更加注重这个产品的供应商,他们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以及这个该产品的那个出厂报告,这些安全类的方面,可能知识产权这一块的知识还是比较薄弱的。
执法人员表示,虽然销售这些产品并没有直接构成冒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侵权行为,但也会对市场会造成一定影响,相关销售企业也应提高警惕。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旷海:涉嫌产品进行扣押,下来我们将进行下一步调查,我们调查清楚之后再做进一步处理,请你配合。
超市工作人员:好的好的。
现场取证之后,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理局的执法人员也迅速进行了后续处理,并联系到生产厂家所在监管部门进行了协查。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旷海:涉案厂家既没有取得授权委托,又不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在我们的协调之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案企业进行处罚。
利用近似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是常见不法行为
随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增多,不法生产商为了谋取更多利益、“以次充好”,冒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现象也频频出现,其花样也越来越多。监管部门也提醒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认准标志。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孙宝玉:五常大米是我们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也取得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它上面印有这三个图形,这个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是由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这个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这是原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的,这两个是它的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