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级重伤受害人家庭获20.6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1-04-30 01:50:31 作者: 江门一级重伤

“本院认为应当向三名申请人共发放20.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4月26日,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和江海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上,退役军人黄某廉听到检察官宣读的结果后,紧锁的眉头才稍稍舒缓。

去年5月,黄某廉的儿子——受害人黄某斌因凌晨单独应约售卖手机,被早已预谋抢劫的邀约人陈某军勒住脖子至机械性窒息。经鉴定,黄某斌脑部缺血缺氧性脑损伤,对语言指令无反应,重度智能减退,四肢瘫痪,日常生活完全依赖,损伤程度达重伤一级,伤残程度达二级伤残。

江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恶劣,对被害人黄某斌造成了严重伤害,决定支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陈某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129万元。今年3月,该案在江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目前无力赔偿。

黄某廉为支付儿子的治疗康复费用,四处筹措举债,却仍杯水车薪。截至目前,黄某斌的治疗费用已高达30多万元,而黄某廉为照顾儿子办理了停薪留职,家庭开销仅依靠妻子1800元的月薪艰难维持。

江海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黄某廉一家三口的困境后,立即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促进救助效果最大化,提高救助过程透明度,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与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以及江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保局、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办等单位代表担任听证员,共同召开司法救助听证会。

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若符合,救助金额应如何界定?当天,与会人员悉数到场,并围绕两个主要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探讨。

会上,检察机关展示了相关案情材料,以及黄某廉家庭现状等调查结果。

听着儿子的受害过程与家庭窘境,坐席上的黄某廉双手摩挲着面前的纸和笔,时而在纸上涂涂画画,时而偷抹眼角的泪水。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军人军属、残疾人等是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之一;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申请人存在因案致贫、面临急迫困难等客观事实。”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慕恒分析议点。

“受害人是否有购买商业保险?”人大代表谭社芬率先提出疑问。“受害人后续还需进行哪些康复治疗?”律师钟淑华作进一步了解。同时,相关听证员就医保报销、评残政策等方面,为申请人答疑解惑。

“在医院的时候,我专门摸了摸小伙子的手脚,挺暖和的,说明血液循环顺畅,身体康复的基础还是比较好的。后续及时治疗的话,应该会有一个理想的康复效果。目前,他们所面临的难题主要是治疗费用,如果救助金能够跟上,此次司法救助将可发挥最大效能。”林慕恒补充说道。

随后,听证方通过近半小时的评议,最终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三位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和范围,同意按照最高标准对其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申请人还有意见需要陈述吗?”黄某廉闻声站了起来,鞠躬致谢回应:“我儿子确实十分需要这笔救助……感谢党和国家,感谢大家!”

近2个小时的听证会,既饱含了司法救助的温情,又迸发出多方联动的力量。

目前,江门市、江海区两级检察机关正积极与慈善机构沟通,希望借助社会公益力量帮助黄某斌早日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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