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市查办了一起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装修公司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作为一个曾经被泄露过个人信息、遭受过不法经营者“骚扰”的消费者,看到这个消息,真有些大快人心的感觉。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并不鲜见:前脚刚签了购房合同,后脚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打来了;更有甚者,一些所谓的房产中介、理财顾问、保险经理等,电话一接通就能准确地说出你的姓名、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让人在惊诧之余,还多了一丝不安和恐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要切实保证受尊重权等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市场监管部门要更大力度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创新监管方式,对包括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在内的违法行为果断“亮剑”,对不法经营者形成震慑,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经营者应当树牢诚信守法的理念,规范经营行为,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组织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市场主体提升经营和服务水平,努力使消费者与经营者实现双赢。
最后,广大消费者要增强个人信息防范和保护意识,在消费活动中谨慎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手抓”,避免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被不法商家“薅羊毛”。
消费者的强大和经济的增长是正相关的,保护消费者也是实现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这既需要交易各方的“菩萨心肠”,也不可缺少监管部门的“霹雳手段”。只有形成良好的社会共识和舆论氛围,多方合力,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斌(湖北武汉)【纠错】编辑: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