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获刑两年半,量刑重不重?

2021-05-12 23:39:53 作者: 大学生利用肯

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元的话题5月11日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据判决此案的上海徐汇法院法官彭涛介绍,2018年4至10月,在校大学生徐某利用肯德基客户端系统漏洞,骗取兑换券获得套餐、出售非法所得、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对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百胜公司共计造成20余万元经济损失。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徐某等五名被告人被处有期徒刑与罚金。

本案法官:量刑系按刑法,被告人行为符合诈骗罪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彭涛是本案的审判长,她向总台央广中国之声介绍,本案案发时间为2018年4月至10月,2019年4月警方接到被害单位报案,前往学校调查,4名被告人主动投案,供述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于2019年10月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五名在校学生被告上法庭。法院共进行三次开庭审理。2020年7月24日做出一审判决,2020年12月25日二审结案。

针对部分网友“法院判得太重”的观点,彭涛回应称,被告人“主观恶意明显”,利用系统漏洞,造成了被害人20余万元损失。彭涛介绍,我国《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超过5万元即属“数额巨大”。“根据该案的几名被告人犯罪数额的不同,以及自首立功、坦白退赃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罪行相适应原则予以量刑,”彭涛说。

彭涛介绍,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本案的定性问题,“到底是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彭涛认为,本案中,应用程序客户端是被害单位为满足大量重复交易的便利化系统,能体现人的真实意识,法院应予以保护。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款的行为,造成了被害单位因数据不同步而陷入错误认识,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专家:自动化交易系统仍体现人的意志,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逃不过法律制裁

不少网友认为经济损失是由肯德基系统漏洞所致,不应归咎于学生,且诈骗罪的欺骗对象为人,而非机器或系统。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法治专家吴沈括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时针对这一说法表示,系统客观存在漏洞,但大学生的恶意也不容否认。吴沈括介绍称,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交易方式发生革新,但代码与程序所支撑起的交易系统仍然是“人的意志的外化”,基于的仍是“人的意志”,代表的依然是“经典的社会关系”,“不能以为披着数字外衣就可以轻易逾越法律禁区。”

“自动化的决策过程不能成为我们逾越正常规则的借口,”吴沈括说,“这是本次判例传递的一个很强的信号”。吴沈括认为,对于“羊毛党”的问题,平常享受优惠待遇属于商业自由的范畴,但如果违背了正常的商业逻辑,就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交易行为其实是无效的。”

吴沈括介绍,一些西方国家对诈骗进行详细划分,“有专门的所谓信息诈骗罪或网络诈骗罪”,通过“立法技巧”规避新型诈骗与传统诈骗关系的复杂讨论。我国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产品与服务进行有效监管。“手段再巧妙、再隐蔽,不良后果肯定会体现出来,”吴沈括说,“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不良后果肯定要依法受到相应惩处,不存在侥幸。”

(原题为《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获刑两年半 量刑重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