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食品、玩具、衣物,与孩子外出游玩……临近“六一”儿童节,家长们已经计划好了如何给孩子们准备惊喜,各类儿童商品和服务成为消费热点。昨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家长选购儿童商品、到游乐场游玩时把好安全关,科学、理性消费,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儿童节。
儿童在游乐场游玩一定要有家长陪伴,家长应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游乐设施。家长要仔细查看游乐设施使用说明,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存在故障或隐患,并提醒孩子注意事项。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正确救援。
家长为孩子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随意购买地摊、流动商贩销售的零食,购买时认真查看商品标识、配料表、有无警示性语句、生产日期、保质期详细信息。选购玩具时,首先应查看商品主要材质、成分、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电话以及售后服务内容等标注是否齐全,还应当看清产品是否具备“3C”标志。目前,我国已对6类玩具产品(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家长在购买商品和服务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及消委会投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夏季是儿童游泳的高峰期。孩子游泳、玩水时,要选择去有一定数量救生员的正规游泳池,家长应谨慎带孩子去较为危险的水塘、江边游玩。孩子游泳时必须要有家长陪同,发生险情时应及时通知救生员施救。另外,游泳时家长要给孩子戴上游泳镜,防止感染眼科疾病。
假期孩子使用电子产品时,家长应限制孩子使用时间,注意保护孩子视力。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容易引起近视等问题。另外,家长应避免让孩子知道卡号或密码等金融信息,同时定期查看手机话费使用情况、账户资金变动等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记者 苏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