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蹭卡”逃避ETC收费,如东一男子以盗窃罪获刑

2021-05-28 15:46:25 作者: 高速公路“蹭

在高速公路收费站ETC通道前段突然插入别人车前,以此“蹭卡”逃避收费的行为,近期多次出现。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这样的ETC逃费案件的判决结果。被告人季某在不到八个月的时间里利用这种方式逃费52次,合计4000余元,被法院盗窃罪判处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20年4月8日,家住如东,在上海工作的季某驾车回家,途经启扬高速。为逃避收费,他驾车紧跟着前面一辆准备从收费站ETC通道下高速的小车后面,果然成功“蹭卡”逃避了交费。

首次尝试成功后,季某开始频频在该路段用这种方法逃费。2020年12月2日,季某驾车经过如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采用这种方式通过,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查,季某逃缴高速过路费共计52次,合计人民币4000余元。

“当时是因为认为收费有漏洞才逃费的”,季某在接受调查时称,自己是听朋友介绍,得知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存在的这一“漏洞”。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的季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的空当,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符合《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据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季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上站信息而无下站信息的,小型车辆将会被列入“灰名单”,货车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切不可存在侥幸逃费的心理,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自毁前程。

通讯员沈高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

校对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