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物业征询收费标准夹“私货” 业主进退两难 回复:已叫停

2021-05-28 21:53:03 作者: 我为群众办实

西部网讯 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西安龙湖景粼天序小区物业向业主发放“一费制”征询表内有增值服务费一项,业主签字同意一费制,等于强行绑定增值服务协议;业主不同意一费制,物业就很有可能按照之前的物业合约继续执行。不管业主同意还是不同意,物业都将按照3.8元/平米的物业费进行收取。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

随后,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向西安经开区网信办反映了这一情况。

5月26日,西安经开区网信办回复称,经核实,龙湖景粼天序小区目前还未交付使用,该小区前期签订的服务协议里有增值服务费一项。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特约服务、增值服务、有偿服务等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经业主自愿选择,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通过合同约定。”

该小区物业公司前期开展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时,将“一费制”与增值费绑定一起做意见征询,针对此情况,经开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已要求物业立即停止该项工作,认真学习并落实“一费制”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得将“一费制”与增值费意见征询进行绑定。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