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怎能和低保金扯到一起?
宁都县田埠乡向8名环卫工解释并致歉
江西日报
“说好月薪1500元,发工资时却少了几百元。 社区干部的理由是,我们每月享受了低保,少发的钱由低保凑。这种做法合理吗?”近日,宁都县田埠乡莲塘社区居民曾祥禄反映,2015年至2016年期间,包括他在内的8名环卫工低保金涉嫌被社区克扣。
工资是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发放,而低保金是国家发给困难群众的救助补助款,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低保户。曾祥禄等8人当年既是低保户又是环卫工,缘何遭遇工资不足低保金凑的尴尬呢?
5月25日,记者来到宁都县找到曾祥禄。据其介绍,往年莲塘社区环卫工月薪在1000元以内,从2015年1月起,田埠乡为进一步整治、美化集镇卫生环境,增加了环卫工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相应将月薪调高至1500元。他和李平秀等8名低保户应聘环卫工,都被录用上岗。由于工资是按季度发放,他们在第一季度领工资时,才发现实发工资每人都少了数百元。曾祥禄说,自己当时每月低保金是330元,实际到手的工资是1170元,加起来正好是当初承诺的1500元。
更让人不理解的是,到手的工资不足额,可领工资签字时,工资单上仍注明为1500元,也未说明扣除低保金等情况。
这种以“低保金当工资”的现象,从2015年1月持续到2016年3月,据初步估算,曾祥禄等8人被扣除的工资总额达3万余元。
对此,莲塘社区党支部书记胡小军甚感委屈。他说,环卫工的工资设定标准及实发数额是由乡里定的,社区只是执行工资发放。他解释,社区所有开销支出实行报账制,每月或每季度造表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经管站根据领导审批后,如数拨付专款给社区,再由社区向社区干部及环卫工发放工资。社区不可能擅自克扣他们的工资,更不可能用他们的低保来冲抵工资。
田埠乡政府经管站站长李小明向记者提供了莲塘社区近五六年间的报账票据,证实了这8人所反映的“低保金当工资”情况以及胡小军的解释。
面对记者采访,田埠乡纪委书记曾焱表示,多年来,该乡一直存在财力吃紧等情况,难以支付环卫工足额工资。但以低保金凑足工资总额,减轻乡财政压力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纠正。因此,自2016年4月起,乡里量力而行,将环卫工的月薪由1500元降至1250元,应聘的环卫工不论是低保户还是非低保户,均按1250元标准发放,低保户仍享受低保金。他解释,乡镇财政是实行包干制的,针对社区及村里的报账,不论数额大小,均由乡镇财政承担,乡镇不可能再向县财政伸手要钱。
对于曾焱的说法,目前仍在社区从事环卫工作的李平秀也向记者证实,她从2016年4月起,在社区做环卫工能按月工资标准领取1250元,加上低保金280元,每月总收入是1530元。
据了解,2016年年初,就曾祥禄等人的投诉,宁都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责令田埠乡纠偏,并要求乡里督促胡小军耐心向他们进行解释,及时消除误会。但受某些因素影响,胡小军和这8名环卫工的沟通效果不佳,使得误会未能解除,且矛盾越积越深。
当天采访中,曾炎、胡小军当面向曾祥禄再次耐心地解释,还将李平秀、温义荣等人叫到现场,当面逐一解释并致歉。积在这8名环卫工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