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可索赔 最高法新规“上保险”

2021-06-16 05:14:25 作者: 银行卡被盗刷

陶凤 阮航达

明明银行卡在自己手中,但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此类银行卡被盗刷的事件不胜枚举,而在银行推诿责任后,往往维权无门。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对银行卡盗刷责任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在相应条件下,持卡人不仅可以申请撤销不良征信,还可以请求发卡行索赔。

近年来,在申领、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因银行卡被盗刷、信用卡透支利息、违约金收取等行为引发的银行卡纠纷持续增多,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

以往遇到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方面往往表示,责任不在发卡行。而此次最高法的新规表明,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另外,对于具体的赔偿,《规定》显示,针对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而言之,遭遇盗刷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透支款本息也可以不还。

但需要注意的是,前两款情形中,如果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也同样应予支持。

除了可以索赔外,此前让人头疼的不良征信记录问题也得到解决,《规定》表明,持卡人请求发卡行及时撤销相应不良征信记录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当然,这些维权行为的重要前提是持卡人的举证,不少消费者对于如何举证表示困惑。对此,最高法规定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以及“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银行卡盗刷的事实认定进行了细化规定。

《规定》明确,持卡人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对此强调,该规定的目的是指引持卡人全面提供证据材料证明自己主张,而并非表明,在任何案件中持卡人均必须提交该款列明的全部证据材料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值得一提的是,据了解,银行卡盗刷交易分为伪卡盗刷交易和银行卡网络盗刷交易两种,这两种的主要区别是,他人是否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刷卡进行交易。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介绍说,伪卡盗刷交易着重强调他人伪造银行卡卡片刷卡进行交易;网络盗刷交易的特点是盗刷者不使用伪造银行卡卡片刷卡交易。该规定将持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进行的银行卡交易排除在《规定》规治的银行卡盗刷交易之外。 2021-06-16 00:00:00:0886780http://hbrb.hebnews.cn/pc/paper/c/202106/16/content_88678.html2银行卡被盗刷可索赔 最高法新规“上保险”/enpproperty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