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宰相苏颂生平简介 苏颂是怎么死的

2020-09-18 13:26:24 作者: 北宋宰相苏颂

  苏颂(1020年12月10日-1101年6月18日),字子容,汉族,原籍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今属厦门市同安区)人。北宋中期宰相,杰出的天文学家、天文机械制造家、药物学家。其祖先在唐末随王潮入闽,世代为闽南望族,父苏绅曾任集贤殿修撰。

  庆历二年(1042年),苏颂登进士第。官至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哲宗时拜相,执政时务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后罢为集禧观使,绍圣四年(1097年),以太子少师致仕。徽宗立,进太子太保,累封赵郡公。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卒,年八十二,追赠司空,后追封魏国公。宋理宗时追谥正简。

  苏颂好学,经史九流、百家之说,至于算法、地志、山经、本草、训诂、律吕等学,则无所不通。作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其主要贡献是对科学技术方面,特别是医药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突出贡献。他领导制造世界上最古老的天文钟“水运仪象台”,开启近代钟表擒纵器的先河。李约瑟称其为“中国古代和中世纪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和科学家之一”。著有《图经本草》、《新仪象法要》、《苏魏公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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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宰相苏颂生平简介

  进士及第

  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十一月廿三日(12月10日),苏颂在同安芦山堂(今同安城关)出生,他原籍福建同安县,父苏绅死葬润州,遂迁居丹徒。

  庆历二年(1042年)苏颂中进士,为宿州观察推官。次年任江宁知县。任南京留守推官时,留守欧阳修将政务委托给他时说:“你办事慎重稳妥,经过你看的文件我就放心了。”三年任满,正赶上父亲苏绅病逝。他葬父京口,从此移居润州丹阳。

  编校古籍

  苏颂于皇祐五年(1053年)任馆阁校勘,开始了他校正和整理古籍的生涯。不久迁大理寺丞。

  侍奉祖母、母亲,供养姑姐妹及外族数十人,并及时给他们婚嫁。妻儿有时衣食不继,但大家相处融洽,亲密无间。宰相富弼称他为“古君子”。

  至和元年(1054年),任同知太常礼院。嘉祐二年(1057年),改任集贤校理、校正医书官。嘉祐四年(1059年),兼任殿试复考官,五年,迁太常博士,仍兼校正医书官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出知颍州。这是他第一次在朝廷任职,主要是编校古籍,历时九载。

  嘉祐八年(1063年),召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时仁宗逝世,建陵墓,主管部门向各郡征收一时难得的物资。苏颂对他们说:“遗诏务从俭约,怎么可以强制下面交纳当地不出产的东西。”不久升为修起居注、知制诰。治平二年(1065年),迁三司度支判官。

  出使辽国

  治平四年(1067年),苏颂任辽朝使臣的伴送使。当苏颂一行行至恩州时,突遇驿馆起火。由于他遇事镇定,举措得当,没有发生混乱,辽朝使者也没有受到大的惊扰,因此很得英宗的赞赏。熙宁元年(1068年)他任贺辽太后生辰使,出使辽朝。熙宁二年(1069年)又任辽朝贺生辰伴使。熙宁十年(1077年)再任贺辽主生辰使。元丰五年(1082年)他又一次任辽贺正馆伴使。

  苏颂十分注意辽朝的政治制度、经济实力、军事设施、山川地理、风俗民情、外交礼仪等,并向朝廷反映了辽的实际情况。

  两次使辽,他写下《前使辽诗》和《后使辽诗》,记录出使的路线和所见所闻。元丰四年(1081年)八月神宗命他编写一本与辽朝往来有关各种礼仪和文件程式的书籍。元丰六年(1083年)此书编成,神宗亲自赐名《鲁卫信录》,其中保存了大量宋辽间的交往史料。

  任职朝中

  苏颂在朝廷任职期间,第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是校正编撰古籍,由此他广泛接触有关文献资料,为他成为一个渊博的学者创造了条件。

  苏颂在朝廷任职的第二件大事是“李定事件”。拒绝草诏任命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他三次拒绝起草诏书,神宗愤怒地斥责说:“轻侮诏命,翻复若此,国法岂容!”于是将苏颂撤职。但苏颂几次拒绝草诏,都有自己的理由:第一是破格提拔李定违背以前的法令,而官吏的任命必须依法而行。第二是李定不够破格提拔的标准,他“素无声称”,不能因偶有奏对称心,就破格提拔。第三是先做一般提拔,放在皇帝身边考察,果有奇谋硕画,再破格提拔也不迟。苏颂的这些意见是十分诚恳的。

  苏颂在朝中任职的第三件事是参与改革。元丰年间改革官制,是神宗与王安石的改革措施之一。元丰四年,他被召回吏部详定官制。他积极参加了官制改革,在革除宋代官、职和差遣的弊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宋代元丰以前,官用来定品阶俸禄;职为殿阁、文学之士及待制等,以示尊宠。唯差遣为实职,可行使权力。这样造成了官称与实职不符,机构混乱,冗员过多等弊病。苏颂在这方面提过许多有益意见。

  在《奏乞将常平仓等公事付逐路转运司其提举官改差充本司勾当公事》中,他提出把发放青苗钱的提举常平司归各路转运使管辖,这样,不致政出两门,使州县长官不知所从。这也是他为当时机构改革所提出的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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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元年(1068年),任知制诰。

  熙宁二年(1069年),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知审刑院。

  熙宁三年(1070年),权同知贡举,因拒绝草诏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而被神宗撤职,这是他第二次在朝廷任职,主要是做文秘工作。

  体恤百姓

  熙宁四年(1071年),任婺州知州。熙宁六年(1073年),转亳州知州。熙宁八年(1075年),知应天府。

  在淮南转运使任内,苏颂见到因饥荒造成哀鸿遍野,灾民嗷嗷待哺的惨景,于是立即上书,为百姓请求救济:“臣窃闻近日甚有近北灾伤人民流移往邻路州逐熟,...今并淮诸郡,虽稍登稔,若食口既多,必致物价腾踊。万一将来秋成失望,漂泊之民,未有归业之期。坐食贵谷,便见所失。彼时须烦县官赈救,为惠差迟,则其敝益甚矣。臣以为存恤之法,莫若先平物价,若物货之平,则莫若为粜给,使之常食贱价之物,则不觉转移流徙之为患也。”他不仅想到荒年中对灾民的赈济,而且想到赈救后物价如何保持平稳,流民如何归业安居等等。他想的是很周到和长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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