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三招治贪官 为乾隆留下盛世之基

2021-02-06 17:55:12 作者: 雍正三招治贪

  历史对于雍正记载的很少,主要都是皇位的问题,大量的史书都质疑雍正的皇位来的合不合理。但毫无疑问雍正在他即位起政绩不错,不仅解决了国库亏空的问题,解决了税收问题,连贪官都怕他。他给乾隆留下了盛世之基,没有雍正的勤劳政绩,也就没有乾隆的盛世了。纵观中国历史,一个王朝能有两个盛世少之又少。雍正在治理贪官上只用了三招,比之朱元璋杀5万人还有效。

  其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对于贪官的亲属同他们一个方法处理,杀无赦。

  其二,杀掉贪官还不止,还要将他们的后代逼至极其贫穷的地步,因为他认为贪官们本身罪大恶极,为了财富不惜生命,还妄想死后把赃款供后代享用,不能纵容这样的势态发展。

  其三,在贪官面前杀贪官,起到警示作用。

  几个事例足以见得这个措施的实施力度:雍正四年时,广东道员李滨和福建道员陶范,因为犯下贪污、受贿和亏空罪而畏罪自杀,他就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和家人算账,因为人一死很多事情就没人对账了,但是雍正就要追根溯源,不让任何人抓到把柄保持侥幸心理。

  但雍正不止行刑,甚至还传令下去:让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统统去西市观刑。雍正认为:杀贪官不但要叫老百姓看,当官的一个也不许不去看,朕就是要让他们看得心惊肉跳、筋骨酥软、魂消魄丧,这样才能让他们用心掂量是自己的命重要还是银子重要。

  雍正帝加大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他一改其父的纵容态度,凡亏空钱粮者一律革职,并由本人负责归还。雍正二年八月,雍正帝鉴于相关案件量刑过轻,加重处罚:“那(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那(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例拟斩。”对因贪污、勒索而造成亏空的官员,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职抄家,用其家产赔偿亏空。他特别设置了一个封桩库,“凡一切赃款羡余银两,皆贮其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足。”经过多年努力,康熙朝遗留的亏空基本追缴完毕。各级官员也大受威慑,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他认为“有治人无治法”,以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办好,这是他的基本观念。他主张“为政务实”,即从实际出发,踏实地办事,这是他的思想灵魂。

  他主张施政严猛,要有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帝的全部政治观念中,兴利除弊是其核心内容,因而是他为政的基本特色。雍正帝与康熙帝一样勤于政事。后人收集他在位的13年中朱批过的折子就有360卷。雍正在位期间,“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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