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比较,我们姑以宋、明、清三朝为例。宋朝“第一贪”当推权相秦桧,明朝“第一贪”当推要算权阉刘瑾,清朝“第一贪”则是领班军机大臣和珅和大人了。宋代由宰相执掌行政大权;明代废除了宰相制,朝中实权常为太监所掌握;清代的权力中枢则转移到作为皇帝机要秘书处的军机处。宋明清的首贪分别为“大权相”“大权阉”与“皇帝宠臣”,也正好印证了清代史学家赵翼的一个论断:“贿随权集”。哪里存在着不受限制的最大权力,那里就会发生最严重的权力腐败。
好了,现在就来计算这三只“大老虎”各自贪了多少钱。
贪官之一、秦桧的财产:176亿
秦桧职务:南宋宰相财产:“贪墨无厌”,“其家富于左藏数倍”。以购买力折算成人民币:176亿元左右
元人修《宋史》,称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但对秦相爷到底拥有多少财富,却语焉不详。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倒是在他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提供了一个数字:秦桧“贪墨无厌”,“其家富于左藏数倍”。数字尽管含糊,但毕竟给了我们一个参照系。左藏,即左藏库,宋朝的国库。那么宋代左藏库的财富到底有多少呢?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左藏库财富并不等于宋政府的全部岁入,只是全部岁入的一部分。宋政府的财政收入,分储于多个系统,包括左藏库、内藏库、各州封桩库等。左藏库的库储主要来自赋税,其他来源的收入都是小数目。北宋治平二年(1065),宋政府“运金帛缗钱入左藏库、内藏库者,总其数一千一百七十三万,而诸路转移以相给者皆不与焉”,可知这一年存入左藏库与内藏库的财税收入共有1173万贯。南宋丢了半壁江山,军事开支又十分庞大,左藏库的库储肯定少于北宋。我们就当秦桧时代的左藏库储是1000多万贯吧。秦桧家产是左藏库的数倍,但李心传没有交待是多少倍,我们取中位数,就当是5倍。这么算下来,秦桧的财产大概有6000万贯。
南宋初期的6000万贯如果换成人民币,大约有多少钱呢?我们用货币对大米的购买力来折算。宋高宗时期的米价大致是每石1000~2000文钱,我们取中位数,按每石1500文(1.5贯)计算,宋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10市斤。而今天商场中一斤普通的大米,一般要4元左右。由此我们可以列出一条等式:
一石大米=1500文=110斤=440元(只适用于南宋前期),秦桧的6000万贯钱大概可以购买4000万石大米,根据上面等式,可估算出秦桧的财产约有176亿元人民币。另外,贪官腐败额与当时的政府岁入、国民收入之间的比重,更是可以触目惊心地显示出腐败的严重程度。南宋政府一年的全部财税收入约有一亿贯,换言之,秦桧的财富差不多是南宋政府财政收入的60%。
我手头没有秦桧时代人均国民收入的数据,不过据香港科技大学刘光临教授的研究,北宋末的人均国民收入约为7.5石米,如果以这个数据为参照,则可知秦桧家产是当时人均国民收入的500万倍。
贪官之二、刘瑾的财产:960亿
刘瑾职务:明朝太监财产:“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以购买力折算成人民币:960亿元左右
明代正德朝的超级权阉刘瑾,有“立皇帝”之称,权焰熏天,百官拜见他,至少得送一千两白银。按照成书于嘉靖初年的《继世纪闻》记载,刘瑾的家产是“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即黄金有1205.78万两,白银有2.59亿两。刘瑾家的银两居然数以亿计,令人难以置信,因为正德朝整个社会流通的白银总额都不足3亿两。
所以我准备采信清代史学家赵翼的记录:刘瑾事败后被抄家,籍没之数为“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正德朝的金银汇率大致为1:6,250万两黄金约可兑换成1500万两白银,刘瑾的财产以白银计算,当在6500万两以上。
6500万两银值多少元人民币呢?我们还是按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当时的米价为每石400文钱左右(约0.4两银),6500万两白银可以购置1.6亿石大米。明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50斤,我们以每斤米4元人民币计算,可知:
一石大米=0.4两银=150斤=600元(适用于明代中期)也就是说,刘瑾的财产如果放到今天,应该有960亿元左右,是一个骇人的天文数字,立即将秦桧甩出几条街。在刘瑾生活的时代,明政府的全部岁入只有不到3000万石大米的田赋,外加300多万两白银的杂色收入,如果全部折成银子,大约有1000多两。刘瑾搞腐败所得来的个人财产,竟然是明政府岁入的6倍。
另据刘光临的研究,明万历年间的人均国民收入只有4.8石米,刘瑾时代的人均国民收入只会更低,即使以4.8石米计算,刘瑾的财富也是当时人均国民收入的3000万倍,一名明代平民得干满3000万年的活而且不吃不喝,才可能积下刘瑾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