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传文章称“7月20日起,全国高速再次免费通行,时间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查证发现,网传文章内容不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相关政策仅针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并非面向所有车辆。
据了解,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相关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9〕10号)印发以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为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运输车辆提供预约通行服务,保障了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并充分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货车ETC安装和使用率以及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率较低,为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延长预约通行过渡期。鉴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预约通行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部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