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 ??百年名校浙江大学,被愤怒的网民骂上热搜。
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尔特·巴尔特
这两天,浙江大学**犯留校察看的事闹的挺大。
看得榕海君如同上了杭州829路公交车。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近日,有人发现浙大官网上,出现了这么一则声明,叫《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文件里面说,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XX犯**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以**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
然后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犯**罪仅得到留校察看的处分,学校如此煞费“苦心”,显然是为了让努尔特·巴尔特不因犯罪而影响毕业,浙大对**犯太有爱了。
浙大的意思是,因为这位涉嫌**的罪犯,犯案过程中有“犯罪中止”和“自首”的行为,所以没有开除。
“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BUT,在留校察看与开除学籍之中选择前者,这可是**罪唉,先前浙大处理相同刑事判决的学生犯罪,咋就“铁血无情”呢?
妥妥的双标啊。
说回法院的判决,为什么涉嫌**,却只判缓刑呢?
根据浙大的通报,因为他犯罪中止,还有自首情节。
毕竟如果像微博网友说的那样,无论什么罪,都一律死刑的话,那最后的结果就是逼所有罪犯杀人——因为反正杀人也是死刑,不杀人也是死刑,杀了受害者灭口,还减少被发现的几率。
判决书上,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