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发文,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升级调控政策。
此次东莞发布新政最核心的内容,在于调整了当地的限购及限售政策。新政规定,非莞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须提供2年内在东莞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此外,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才能交易转让。
东莞新政中最核心的内容,在于调整了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新政规定,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新房或二手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东莞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购买二套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则不能再买房。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
此外,新政还调整了商品房的限售年限,明确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才能交易转让,而此前政策规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就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