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尤其是今年在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还继续适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我省将有915.2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