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本次通知的内容,是对“715”深圳楼市新政的细节进行补充,也是对近期大家关注新政执行环节(如社保、离婚等)的诸多疑问进行解答,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7月15日前交易的,不受新政影响。以合同录入时间、定金、转账POS单、资金监管相关凭证即可,定金需是购房者本人或近亲支付;
2、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
3、落户未满3年,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社保,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