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诉安徽卫视《来了就笑吧》节目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来了就笑吧》综艺节目中艺人王祖蓝cosplay成“葫芦娃”造型构成侵权,要求立即停止播放“葫芦兄弟”的相关内容,并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0万元经济损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
据报道,王祖蓝因“葫芦娃”被起诉已不是第一次,2012年王祖蓝在湖南卫视《百变大咖秀》节目中模仿过葫芦娃,湖南卫视同样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最终判决赔偿同样是十万两千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近年来频频打侵权官司这一现象,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议。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关于著作权等的法院开庭信息已超过1000条,俨然,版权官司的收入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利润中,已是相当值得期待的一部分。而这也不仅让人联想起去年“视觉中国”因靠版权官司为主要利润来源引起的风波。
放眼全球,靠版权官司盈利的文化类企业很多,这类企业多拥有一定量的IP版权,而其中翘楚非迪士尼莫属,关于“版权狂魔”迪士尼的故事有不少:日本某小学毕业生在泳池米奇图案作为毕业纪念,因具有宣传学校的意义,迪士尼便以“侵害著作权”为由,要求校方撤销画作;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著名歌手舞蹈家因饰演“白雪公主”作为开场,举办方被起诉……
然而,迪士尼在通过打版权版权官司获益的同时,却不以官司赔偿金作为主要利润来源,而是以各IP版权为核心,不断开发产业链,形成一套融合电影、电视、游戏、音乐、旅游、出版、互联网全产业文化娱乐生态链。更重要的是,迪士尼在不断扩展着它的IP库,从一只米老鼠起家,各种动漫形象不断推陈出新,并且通过收购等手段,拥有了皮克斯、漫威、卢卡斯工作室等IP大户,在版权官司的保护下,不断延伸出更多的新IP。
而反观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曾经拥有辉煌的过往:《大闹天宫》《葫芦兄弟》《黑猫警长》《舒克与贝塔》等动画片,是几代人的共同记忆,然而进入新世纪后,虽然作品也不断推出,然而再能称得上IP的作品凤毛麟角,更遑论围绕IP开发产业链。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网站截图
诚然,知识产权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有利于防止企业自身的利益被侵犯,而对文化产业类企业来说,保护好IP更是至关重要,版权保护是企业最重要的“护城河”。但是挖“护城河”的目的在于让“城里”更好的生产、建设,打知识产权官司是为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进而创造更多知识产权。
而现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只是抱着之前的IP去打官司,如同把 “护城河”当成了“养鱼池”,“城里”的生产、建设却毫无进展,甚至因为“钓鱼”的收益毫无进取心。
据《中华人民***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诞生于1986年的《葫芦兄弟》已经34岁,再通过诉讼创收也只有16年了,而《黑猫警长》已经36岁。进入新世纪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除了一部《大耳朵图图》外,再无能让观众记得住的IP,何况“大耳朵图图”的形象,并没有展现出值得去“侵权”的商业价值。照此下去,“护城河”中终将“无鱼可钓”。
透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股权结构,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直接控制人为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起背后控股股东则是上海市国资委。
作为文化产业类国企,不能仅靠打官司“吃老本”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如何聚集主营业务,不断扩充IP库,以IP为上游向下游延伸产业链,通过强化版权来为产业链护航,才是健康的发展道路,一味通过打官司“躺赚”赔偿金,无疑“涸泽而渔”,终会“坐吃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