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18:44:49 作者: 到2025年
此次分年度按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分为基础、完善和提升三类。其中,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管线规整、建筑物修缮等;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改造项目也可统筹考虑。具体改造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在对各区市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老旧小区基本信息、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确定全市需改造老旧小区548个,涉及26.32万户居民,建筑面积3078万平方米。统筹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标准及范围,优先将2000年前建成、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各区市、开发区科学确定拟改造项目及时序,统一编制改造总体规划(2020-2025年)和分年度计划。具体来说:2020年,各区市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数据库,甄选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改造示范项目,完善规范标准,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2021-2023年,总结试点项目经验,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2024-2025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2025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实现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整洁的人居环境、配套的服务设施、长效的管理机制、特色的社区文化的目标。
资金保障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资金,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做好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通过发行地**府专项债券方式筹措改造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理编制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鼓励采取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洁、购物、社区菜市场、文体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政策支持方面。支持联动成片改造。合理拓展改造实施范围,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影响且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管线、公厕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可结合小区改造一并整改。建立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政策机制,集约整合土地资源,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对改造中拆除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腾空的土地,整理乱堆乱放区域等获得的用地,优先用于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或用于改善小区及周边环境。组织保障方面。建立协调机制,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区市负责实施,街道社区主抓、专营单位配合”的原则,市级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市政府(管委)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相应成立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科学划分市、区市、街道及****单位的职责,明确责任清单,实现职责明确、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同时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引导居**动参与小区改造和管理,在项目选定、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过程中,全程邀请业主代表参与,做到“事由民议、策由民定、效果民评”,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