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接管”的一些法律规定

2020-07-21 00:19:40 作者: 关于证券公司

? ? ? ?第五十六条 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以及被责令停业整顿、托管和行政重组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 ? ? ??第五十七条 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以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 ? ? ? 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以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经调查核实,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以及其工作人员改正或者对其予以更换。

? ? ? ? 第六十条 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其年收入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停其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处以其年收入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按照规定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 ? ? ?(一)拒绝配合现场工作组、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依法履行职责;(二)拒绝向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移交财产、印章或者账簿、文书等资料;(三)隐匿、销毁、伪造有关资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四)隐匿财产,擅自转移、转让财产;(五)妨碍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和业务运行,诱发不稳定因素;(六)妨碍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

? ? ? ?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 ? ?第五十六条 期货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期货市场秩序、损害客户利益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期货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监管措施。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期货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 ? ?第三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 ? ?第五十五条 信托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对该信托公司实行接管或者督促机构重组。


《保险法》:

? ? ? ? 第一百四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 ? ? ?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 ? ? ?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接管组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以公告。

?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 ?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

? ? ? ? 第一百四十八条 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 ?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 ? ? ? (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