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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累计近900亿,上市公司被顶格罚款60万!3名董监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方式,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
核心:
一、《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
《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89.99 亿元,多计利息收入 1.51 亿元,虚增营业利润 6.56 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6.44%。
?《2017年年度报告》 虚增营业收入 100.32 亿元,多计利息收入2.28 亿元,虚增营业利润 12.51 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5.91%。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84.84 亿元,多计利息收入 1.31 亿元,虚增营业利润 20.29 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5.52%。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6.13 亿元,虚增营业利润 1.65 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2.11%。
上述违法事实,有康美药业《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明细账、各类业务收入汇总表、录入发票明细、《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关于经营业务收入的情况说明》、金税记录、捷科系统数据、税务信息查询结果、会计凭证、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二、《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2016?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康美药业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业收入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康美药业《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22,548,513,485.42 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 41.13%和净资产的 76.74%;《 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29,944,309,821.45 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 43.57%和净资产的 93.18%;《2018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36,188,038,359.50 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 45.96%和净资产的 108.24%。
上述违法事实,有康美药业《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账银差异余额确认表、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差异调节表、资金划转明细、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