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金融机构的展望及对市场的影响

2020-07-21 20:51:23 作者: “接管”金融

接管后的处置步骤。根据银保监会公告,1、接管后风险处置步骤。优先采取股权重组,引入新股东加强公司治理,聘请专业团队,盘活存量资产、司法催收。2、债权**益保障:债权登记及确认,清收资产、并争取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实力。信托产品投资者权益保障: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及确认,通过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回收资金用于兑付。

未来展望。1、处置重点包括股权重组(引入新股东等)-加强公司治理-资产盘活和催收,争取最大化债权人和投资者权益基础上,稳定经营以及平稳过度。2、兑付的焦点,由于两家公司信托资产以通道为主(不涉及信托公司“刚兑”),关注焦点在于存量主动管理产品的兑付,截至2019年报,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存量主动管理规模分别为295、235亿元,考虑到信托资产投向以地产和实业为主,预计主动管理产品主要为非标债权融资。3、股权重组及信托牌照价值。考虑到信托牌照具备较高价值,后续股权重组以及新股东引入,进程预计取决于清资核算。

2、“接管”信托行业影响及发展趋势

中小信托公司个体风险暴露,行业回归本源发展。截至2020年一季度,行业信托资产余额21.33万亿元,同比下降5%,环比较2019年四季度下降1%。总体看信托行业仍处于回归行业本源的转型过程中,今年以来监管政策对继续压缩通道业务及融资类信托业务、控制非标规模的态度坚决,同时个别民营中小信托公司暴露出来个体风险,使政策对股权和公司治理问题处置加强。结合此次两家信托公司接管事件,未来信托行业将继续朝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主动管理转型仍是大趋势。

五、投资建议

1、利于优质的金融机构。“接管”体现政策导向:强调股权及公司治理,对不合法、不规范的容忍度低;优质头部公司竞争力会持续增强,合规风控弱的中小机构逐渐边缘甚至淘汰。2、继续推荐券商板块。打破金融牌照刚兑,有利于股权文化的形成。今年我们持续推荐券商板块的核心逻辑:政策支持直接融资的力度和宽货币下****的行情。我们报告《本轮券商的创新周期——为什么持续推荐券商板块?》。3、推荐优质的银行股。银行业行业格局未来会发生变化,优质的银行会有α行情,推荐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以及平安银行和常熟银行。

附:证券行业和信托行业整顿、接管及重组案例回顾

1、证券公司整顿,及接管重组案例回顾

2002-2006年证券业整顿。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在历时三年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处置高风险证券公司31家,普遍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挪用客户国债和违规委托理财行为,以及部分公司的向社会发放个人柜台债行为和操纵市场行为等。例如2002年8月被***宣布撤销的鞍山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15.17亿元,向社会发放柜台个人债26.30亿元;2002年9月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大连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5.8亿元,发放个人柜台债8.3亿元。

当时主要的风险处置模式包括:政府救助、停业整顿、并购重组、责令关闭或撤销、破产模式以及行政接管模式。行政接管模式:典型案例是2004年1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监管,是我国证券业历史首次。行政接管后,央行全面参与了南方证券的风险化解工作,2005年8月中建投以3.5亿元接手南方证券家营业部和投行业务,在此基础上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华信证券接管及处置历程。1、起因:华信证券因违法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且至今未改正,***依法撤销其全部业务许可,并进行行政清理和托管。2、处置过程:一是撤销全部业务许可,进行行政清理和托管(托管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核实资产负债情况、追收被占用资金,并市场化转让证券经纪等业务相关证券类资产;二是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受让方承接华信证券存续业务,接受客户和员工安置;三是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华信证券剩余资产、负债依法纳入华信集团统一处置。3、业务影响:经纪业务方面,行政清理期间,托管组负责经纪业务运行,客户证券交易不受影响,客户证券买卖、资金转入转出正常进行。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受让方履行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服务及账户管理等职责。资管业务方面,不新增资管业务规模,存量产品逐步清算及协商了结。投行业务方面,行政清理期间,由托管组负责存续业务,证券类资产转让后,发行人可再选择券商。华信证券的风险处置总结:逐步了结同业业务及与同业机构关联,减小处置的外溢性。

2、信托行业整顿,及接管重组案例回顾

信托行业六次整顿回顾。信托行业自1979年恢复运营,四十年期间共经历大规模整顿六次,主要以限制及规范业务、取缔信托牌照为主:

第一次清理整顿(1982年-1984年)。信托经营恢复初期,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同时暴露了诸多问题。因此,央行下发《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限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

第二次大整顿(1985年-1986年)。信托业务发展迅速,而多数机构名为信托,实为信贷。1985年底,界限模糊的信托业务最终导致货币投放量和信贷规模双双失控。针对以上问题,本次整顿的核心为规范业务,暂停了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业务的同时,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

第三次大整顿(1988年-1990年)。1986年经济出现过热,大量信托资金集中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规模快速增长。1988年,中央和国务院发布清理整顿公司决定,削减近半数信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