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反洗钱不力遭罚百万,副行长等6名负责人同被罚

2020-07-22 13:20:28 作者: 兴业银行上海

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反洗钱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最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简称“兴业银行”)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遭罚款超百万元。时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企业金融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零售金融部总经理等多名高管同时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海银罚字〔2020〕19号”显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存在“1.未执行金融统计制度,错报统计数据;2.未按规定报备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资料;3.国库经收业务未使用规定科目核算;4.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发布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信息”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23.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

时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胡刚、吴怀坤、马德权因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2.5万元、2.5万元。

同样因为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尤维捷、时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孙建春、时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零售金融部总经理汪光雷分别领央行罚款1万元、2.5万元、1万元。

此次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涉及上海银罚字〔2020〕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9号共7张。

众所周知,客户身份识别是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履行的核心反洗钱义务,在洗钱预防措施中处于基础地位。

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金融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风险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我国通过制定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客户身份识别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至少包括以下两方面的要求:

一是核对客户身份。商业银行应当识别客户身份,核对、登记并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材料和基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二是评估洗钱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商业银行应当设置差异化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进而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是客户洗钱风险评估的前提;而客户风险评级则为客户身份识别提供指导。二者在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互相依存,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