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计算方法:按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深圳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额度;上海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额度。
纳入计算的市值:客户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包括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和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不包括三板股份、退市股份、B股股份、基金、债券或其他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
T-1日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T日(申购日)
投资者根据额度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款,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提示:沪市申购单位为1000股、深市申购单位为500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T+1日
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T+2日
中签号公布。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
提示: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16:00前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
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备注:以上T+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顺延。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