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号,新疆人社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调整方案
调整对象:
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规则:
一、定额调整: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增加15元;16~30年的,增加2元/月;超过30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4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5%。
三、倾斜调整
① 高龄退休人员
70~74周岁,增加20元;
75~79周岁,增加40元;
80周岁以上的,增加60元。
②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二类地区增加10元;三、四类地区增加20元;五、六类地区增加40元。
③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2020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