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蹲了十七年后,曹庆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张男人的相片:冲镜头比出“V”字手势的人,大约二十八九岁,平头小圆眼,他叫蔡某涛,绰号“小三子”。在曹庆三看来,这张从监狱偷带出来的相片,是支撑他和弟弟持续喊冤21年的有力证据。
一切要从1999年的一宗失窃案说起。当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的嫌犯。
出事前,曹庆三曹波三兄弟的合影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图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侦。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小三子”消失了,曹氏兄弟成了盗窃犯。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沈阳铁路中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诉,但办案部门却说“快过年了,现在没人管这事”,就此没了下文。
入狱服刑后,兄弟俩持续申诉。2001年6月,沈阳铁路中院将二人申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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